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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隱瞞收入行不通,稅務機關如何知道生產經營的真實性?

有些納稅人就是愛鑽稅法政策空子, 擦邊球, 有一些則是利用很拙劣的手段來達到偷逃稅的目的。 這個過程, 面對稅務檢查, 他們就需要不斷用各種謊言來掩蓋真實情況。 看似“巧妙”, 實則是在挖坑, 而且坑越挖越大, 自露馬腳。 財大大提醒廣大納稅人, 隱瞞收入要不得!稅務稽查自有各種辦法瞭解到你生產經營的真實性!下面, 就跟財大大來看兩個案例, 稅務機關如何揭穿你的謊言~

利用協力廠商資料

某藥店為一般納稅人企業, 為醫保定點要點。 稅務機關在例行檢查時發現其2017年前兩個季度增值稅申報異常, 稅負率極低。 隨即稅務機關通過從醫保局調取資料, 分析出該納稅人存在未如實申報等情形。 稅務機關立即組織約談, 起初藥店財務負責人不承認隱瞞收入事實, 稅務機關調出醫保局資料, 該負責人便無話可說。 最終證實該要點隱瞞應稅銷售收入598萬餘元,

補繳稅款179萬餘元。

稅務機關通過金三系統和其他各職能部門資料共用, 從資料上可以很快發現問題, 以此為線索往下排查, 企業隱瞞收入的行為便無處遁形。

最簡單的常識

某商貿企業一直申報虧損, 在面對稅務機關疑問企業貨物去向時,

一直用鋪貨、貨物遺失和貨物在預付款中來搪塞。 誰知這個謊言通過嘗試就可以揭穿了。 假設鋪貨是真實存在的行為, 那麼至少有合同與銀行往來作為證明;假設貨物遺失, 那麼至少在賬務上會有體現, 另外還得有相關的備案證明;假設收取的是預付款, 如果對方長期不結算, 賬務上常掛而不結轉也是存在疑點的。 然而, 面對這些謊言, 企業沒有辦法繼續圓下去, 隱匿的收入也浮出水面。

當然了, 稅務機關檢驗交易真實性的方法還有很多, 納稅人有幸的話都會碰到。 最後財大大奉勸各位納稅人, 成功沒有快捷通道, 只有靠自身努力+誠信經營才能取得, 企圖用偷逃稅款來“賺錢”是非常不明智的一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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