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什麼, 與天分何在, 其實吧, 還不一定是一回事。
有些擅長技能, 似乎顯而易見。 比如, 看見個子高的, 大家都會建議“去打籃球打排球當模特”。
每個人或多或少, 都有過超乎其他人的一技之長。 早熟的孩子比別人長得高啦, 音準好的孩子擅長唱首歌啦, 不一而足。
許多人大概, 時不時會感歎:我小時候什麼都會, 後來就拋下了;如果一直堅持, 也許就……
的確如此。 每個人都可能有隱藏的技能沒被發覺呢。
但那是天分嗎?
不一定。
彈鋼琴的朋友跟我說過句話。 鋼琴界這玩意, 是神童的墳墓。
其實任何行業最尖端的那人, 身後都不知埋葬了多少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犧牲者。
你有天賦?世上有天賦的人多了。
做久了一行的諸位, 一定有類似體驗:同代裡, 最初天賦更出色的, 似乎車載斗量;然後時間流逝了, 剩下還在做這行的, 似乎沒那麼多了吧?當然, 他們可能去做了更發財的行當, 但這也算一個側面:
許多時候, 你所擅長的, 不一定是你能做得久的。
除卻少數驚才絕豔, 如蘭波, 如莫札特——那種概率的天才, 畢竟萬中無一——絕大多數做得好的, 都需要在好的基礎上, 做得久。
所謂一萬小時理論, 大家都聽說過。
偉大如巴赫, 描述自己的成就時, 也是那句:“我努力工作”。
僅以運動員為例——畢竟比起其他行業, 他們已經算是天賦與成就掛鉤相對靠譜的人了。
許多運動員有天賦, 有普通人羡慕無比的天賦;但我接觸過的某些運動員自己承認過:並不熱愛這門運動。
這感覺, 行外人會覺得暴殄天物, 一定覺得, “如果我能娶到瑪麗蓮·夢露, 我一定天天不出臥室房門啊!你居然把夢露擱家裡, 自己出來曬太陽!你怎麼想的!”
但行內人一定明白, 職業會消磨人的熱情。 任何一個愛好一旦成為職業, 一定會讓人因為例行公事而消磨的。
被消磨之後, 還能餘下支撐著繼續的熱情, 才是真愛。
傷仲永的故事眾所周知, 一般是感歎一個人持有的天分被虛擲了, 可惜。
但換個角度, 方仲永有詩才, 但可能確實對詩歌沒興趣呢?
那很遺憾, 詩歌可能的確不是他的天分所在啊。
許多行業尖子被採訪時, 有句話常見:“你要熱愛這行”。
一般人聽了覺得是敷衍, 入行了, 誰還不夠熱愛呢?其實這後面是另一句:“……熱愛到當職業了還能不討厭”。 這句話太殘忍, 許多人是說不出口的。
所以事實是, 興趣、熱情與持久不懈的能力, 在長期來看, 才是最重要的天分。
但因為需要時間和經歷的歷練, 不像音韻、反應、記憶力這類顯而易見, 所以, 需要耐心一點來找尋。
結合到每個人自己, 一個人可以擅長許多東西, 可能有許多技能, 會被人嘖嘖稱讚“哎呀你做什麼什麼一定會成功啊”。
但除非你在這方面, 確實是萬中無一的天才, 否則, 從長期來看, 你真正的天分, 隱藏在那件你閒暇下來, 依然會做的事情;經歷各色破事, 依然不會失去興趣的事情;在你困苦時, 可以療愈你的事情。
1991-91季, 巴克利備受球隊狀況困擾。 當時同樣被各色破事纏身的喬丹勸他, “靠打比賽療愈自己吧。 ”這就是他們卓越的原因——他們已經打了大半輩子籃球, 但還是可以靠打籃球療愈自己。
那件你可以拿來抵抗抑鬱與不安, 可以持續做許多年而歷久不倦還感受到樂趣的事情, 那就是你真正的天分所在了。
而如果你擅長的事, 又恰好是你可以做得久的事, 那自然是最妙的了。
這和找伴兒的道理是類似的:人生很長, 一開始能讓你砰砰心跳的那位, 未必好過一個可以聊得久還津津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