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結束到現在也一周了, 不知道各位小夥伴這一周上班狀態是怎樣的?氮素, 小編的假期綜合症到今天才緩過來!啦啦啦...今天週五啦, 明天不上班, 後天不上班, 想想都是激動的, 小夥伴們是不是和小編一樣期待!
言歸正傳, 又到一個月的中旬, 離每月發薪的日子也近了, 那些國慶長假上班了的小夥伴加班工資怎麼算呢?到底哪天加班工資可以算“三薪”?哪天算“兩薪”?
加班工資到底如何規定
按國務院放假規定, 2017年國慶、中秋假期從10月1日至10月8日, 共放假8天。 其中, 10月1、2、3日為國慶假期, 為法定節假日、4日是中秋,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均為加班工資的標準, 而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為帶薪假期, 員工在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情況即可獲取一天的日工資, 這一天的日工資不應作為加班工資看待。 因此, 員工如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 其可獲得的勞動報酬為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正常日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為:300%×日工資×加班天數。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 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具體怎麼計算
以一個月薪6000元的職工為例, 其日加班工資基數就是6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
加班工資要注意3點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 要注意三點:一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安排補休來沖抵加班費的, 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也就是說必須“補錢”。 二是按照規定,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
假期加班不如平時理財
有些假期出遊的小夥伴可能會說, 一年中好不容易碰上的超長假期, 卻在加班中度過, 實在是太悲催了, 為了賺錢也不帶這麼拼的。
其實, 小編也覺得是, 想要賺錢很簡單, 那就是學會理財比累死累活加班更容易。 像小編這樣, 超過五千元錢都不會存入到銀行卡裡面, 都是投資到各大p2p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