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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地區最低工資再提高,京津上深不低於2000

2016年有9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截止目前, 已有17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較去年地區數量有大幅增加。 我們來看看具體有哪些區域吧:上海、深圳、天津、北京、江蘇、河南、福建、山西、陝西、山東、甘肅、湖南、吉林、內蒙古、湖北、寧夏、青海。 其中上海、深圳、天津、北京4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已經突破了2000大關。

當然, 由於不同地區消費水準參差不齊, 不同行政區域執行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全國最高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是北京, 而是上海, 具體數額如下表所示:

最低工資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宏觀調控作用不夠;

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制定不夠科學合理;

尚未形成與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

對最低工資制度的宣傳力度不夠;

最低工資的立法層次較低, 需提高立法層次, 增強最低工資的強制性。

當你發現你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時, 請連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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