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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公安交警深入臨運浮山分公司進行約談

為推進落實“兩項整治”及“迎接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專項整治活動, 夯實客運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強化客運車輛及駕駛人源頭管理, 10月13日, 浮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宣傳科科長楊天虎帶領科室民警深入臨運浮山分公司, 對公司經理陳顯宗、客運站站長侯紅星等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督促其嚴格認真落實好企業的管理主體責任和安全管理責任, 堅決把各類安全隱患消除在源頭。

約談中, 民警查看了公司的客運車輛管理、客運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等工作臺賬;通報了公司有兩輛客運車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一名客運駕駛人存在交通違法未處理等情況, 要求企業督促該車輛及駕駛人儘快處理。 同時還指出, 個別客運車在運輸途中存在短途“捎員”, 駕駛人吸煙、接打電話、同乘客攀談等安全隱患行為。 建議企業落實“三緊盯、一跟隨”工作法, 以強化客運車輛源頭管理, 嚴防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一是緊盯客運車短途超員違法行為。 客運車出站時不會超員, 但途中會短途“捎員”。 乘客一上車, 售票員已問清楚在哪裡下車, 即使超員“捎客”, 也不會被檢查單位查到。 二是緊盯不系安全帶行為。 乘客出站時系、通過檢查站時系、看到有交警臨時路查路檢時駕駛員督促趕緊系, 其它時候就解開不系, 多少交通事故就因沒系安全帶加重了事故後果。 三是緊盯駕駛員精神狀態。 公司管理人員在客運車發車出站報班時, 要及時關注駕駛員是否帶病駕車、疲勞駕車、恍惚駕車、駕情緒車等時,

要堅決使之停運。 公司要定時和不定時地安排“生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車輛, 防治客運車同管理部門“躲貓貓”, 掌握客運車交通違法行為第一手資料, 以有效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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