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 針對全市中小學飯堂管理領域可能存在的風險, 佛山市教育局、監察局、預防腐敗局聯合制定《佛山市中小學食堂管理廉潔風險同步預防工作指引大會集體討論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 學校確定每類(糧油、蔬菜、肉禽、副食等)供應商前, 從資格庫中選定不少於3家進行前期考察, 考察結果最終需由學校決策小組集體討論後決定供應商。 決策小組由學校領導、老師、學生、家長等代表組成。
飯餐成本核算需多方審核針對學校學生在飯堂就餐的餐標和變更方式, 《指引》 給出了明確規定,
《指引》稱, 飯餐的成本核算依據要素要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學校, 由學校組織專業人員審核, 然後再組織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上級主管部門、相關專家、外包服務商等參加的餐標協商會, 以確定餐標價格及對應的菜譜, 並將協商結果進行公示。
此外, 針對學校小賣部可能存在“以高於市場價銷售、以次充好”等風險, 《指引》明確規定, 學校自主管理的小賣部不具營利性質, 且服務僅限於校內師生。 小賣部選擇供應商及商品時, 應貨比三家, 並由學校小賣部管理小組集體討論後決定供應商。
《指引》還提出, 學校小賣部的管理工作由小賣部管理小組負責。
文/佛山日報記者鄒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