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車輛安全管理, 全力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出行安全, 有效預防涉及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鄭州交警加大排查力度,
10月12日上午7:55分, 一輛車號為豫A1188H的黃色“大鼻子校車”在途經高新區蓮花街和紅松路交叉口時被交警二大隊民警楊碩、李鄭偉攔下。 經現場檢查, 該校車駕駛員谷某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
為了保證孩子們安全到達幼稚園, 民警駕駛警車將該“校車”護送到豔楊幼稚園, 將這輛黑校車暫扣。
據該車駕駛員谷某講, 他駕駛這輛校車已經有兩個多月, 這輛車租用是河南巨集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 自己對駕駛校車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並不知情。
在民警將豫A1188H車輛暫扣以後, 又有一輛車號為豫AX8157的“大鼻子校車”載著孩子來到豔楊幼稚園門口, 民警立即上前檢查。 經檢查, 駕駛員郭某雖然具備校車駕駛資格, 但是所駕駛校車卻和前一輛車一樣未經過審批開展校車服務, 民警將兩輛校車一併暫扣。
國家對於校車的管理非常嚴格, 校車上路必須經過教育主管部門、交警和當地政府等部門的審批, 取得校車標牌和路線審批。 經初步掌握的情況, 今天查扣的這兩輛校車為該幼稚園租賃的校車, 並未取得校車許可, 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後果將不堪設想。
下一步, 為繼續加強校車管理, 鄭州交警將利用卡口監控等設備手段加大對校車的監管力度, 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 將根據國務院《校車管理條例》第45條的規定, 對有車、用車單位處於2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谷某將處於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門峽交警提醒:
家長也要多留個心眼啦, 給孩子選擇校車一定要多留意對方是不是合法機構, 為了孩子的安全, 堅決抵制黑車, 抵制超員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