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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校園貸再禍害大學生

近日, 媒體接連刊發多篇報導, 再次聚焦瘋狂的校園貸。

《中國青年報》3月29日報導, 湖南某大學22歲的學生會主席李某, 通過使用別人的資訊在不同網路貸款平臺借貸100多萬元無力償還。 因涉嫌詐騙罪, 李某於2月25日被衡陽市珠暉區公安分局抓獲歸案, 受騙上當的被害人包括李某所在學校的27名學生。

《京華時報》3月30日報導, 天津某高校大三學生小劉反映, 自己幫一白姓“學姐”通過18個貸款平臺共貸款近10萬元, 目前白某“出事了”, 自己還背負6萬餘元欠款。 據瞭解, 曾幫白某借貸的還有北京及天津數十名大學生。

記者從大興警方處獲知, 白某已被刑拘。

《揚子晚報》3月31日報導,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的部分在校大學生反映, 有蘇州大學文正學院的學長以兼職刷單的名義讓他們從各種“校園貸”APP上借錢。 但事成之後, 學長沒有信守承諾、按時還款, 導致他們每天被各種貸款公司催債, 根本沒法兒安心上學。 荔枝全媒體記者調查發現, 這次校園借貸風波至少涉及88名在校大學生。

校園貸的高風險、高危害, 媒體在過去兩年多有報導, 大學生“裸貸”更令輿論震驚。 而針對校園貸等互聯網金融亂象, 2015年7月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隨後, 去年4月, 有關部門進一步制訂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其中, 還有專門的《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銀監會明確表示, 要將校園網貸作為整治重點, 對校園網貸違規行為進行分類處置, 對涉嫌暴力催收、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機構採取暫停校園網貸業務、整改存量業務、加強對借款人的資格審核,

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等, 依法打擊有關校園網貸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防止風險擴散蔓延, 促進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此外, 與教育部等部門建立了校園網貸聯合工作機制, 防止校園網貸風險進一步擴散和蔓延。

據當時的媒體報導, 在專項整治的過程中, 在中央監管檔和地方金融辦、互聯網金融協會的壓力下, “不少校園貸就已經選擇轉型消費金融, 或者專注白領、工薪階層”, 而眼下媒體對校園貸問題的接連曝光, 令人對專項整治的效果存疑。 違規的黑手, 還伸向在校大學生。 為此, 治理校園貸, 必須建立長效機制。

毋庸置疑, 我國曾經對校園貸使出“重拳”治理, 可是, 和很多治理存在一陣風問題一樣,

在集中整頓之後, 又“死灰復燃”。 一些校園貸在整頓時進行“轉型”, 但轉型不利時, 又把學生作為放貸的主力軍, 而且, 在推廣時, 加入“學姐”、“學長”等熟人行銷、傳銷模式, 令校園貸的風險進一步蔓延。 要根本治理這一問題, 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 應該由司法機關介入, 查處違規放貸、暴力催債的校園貸, 追究放高利貸者的法律責任。 據報導, 有大學生借4萬, 需要歸還100, 利率超過2000%, 這樣的校園貸具有明顯的黑惡、詐騙性質——開始以不高的利率吸引學生借貸, 而只要學生借貸之後, 就以各種名義、甚至威嚇手段調高利率, 令涉世不深的學生“一步步就範”, 對於這類校園高利貸, 法律應該嚴懲不貸。 應該明確受理被追債學生的舉報, 打擊這類非法放貸機構。

其次, 針對校園貸的瘋狂, 金融機構、教育部門、高校, 可攜手推出大學生生活救急、創業等小額貸款專案。 為什麼校園貸會受到部分學生的追捧, 是因為操作方便, 審核門檻低, 從中應該看到學生對小額貸款的需求是很旺盛的。 可目前正規的金融機構, 鮮有向大學生提供這類貸款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擔心大學生不歸還貸款, 出現呆帳、壞賬, 而互聯網金融機構則“看准”這一市場, 用高利息、威嚇手段, 來“開拓”這一市場。 這一局面不能再持續下去。 國家在取締非法校園貸的同時, 應該向大學生開放其他借貸、融資管道。

另外, 也可對校園貸的貸款申請, 提出明確的規範要求, 即在校大學生申請任何管道的貸款, 都必須提交家長意見、學校意見,亦即至少學校家長、學校知曉,而非學生個體就可申請,這就避免學生被非法機構所騙,而家長和學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監督和審查作用。

再次,教育部門和高校,需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理財教育,把校園貸作為高風險專案加以預警。雖然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投資、借貸行為負責,但是,由於長期來我國的學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規劃的教育、引導,缺乏社會生存能力,為此,這需要大學重視對學生的教育,要明確告訴學生,不能輕信校園貸宣傳,更不能把參與非法金融業務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大學的學生事務中心,可以為學生借貸、兼職、創業等提供評估與諮詢指導服務,這也是大學關注學生成長、職業發展規劃的應有之義。

都必須提交家長意見、學校意見,亦即至少學校家長、學校知曉,而非學生個體就可申請,這就避免學生被非法機構所騙,而家長和學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監督和審查作用。

再次,教育部門和高校,需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理財教育,把校園貸作為高風險專案加以預警。雖然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投資、借貸行為負責,但是,由於長期來我國的學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規劃的教育、引導,缺乏社會生存能力,為此,這需要大學重視對學生的教育,要明確告訴學生,不能輕信校園貸宣傳,更不能把參與非法金融業務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大學的學生事務中心,可以為學生借貸、兼職、創業等提供評估與諮詢指導服務,這也是大學關注學生成長、職業發展規劃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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