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媒體接連刊發多篇報導, 再次聚焦瘋狂的校園貸。
《中國青年報》3月29日報導, 湖南某大學22歲的學生會主席李某, 通過使用別人的資訊在不同網路貸款平臺借貸100多萬元無力償還。 因涉嫌詐騙罪, 李某於2月25日被衡陽市珠暉區公安分局抓獲歸案, 受騙上當的被害人包括李某所在學校的27名學生。
《京華時報》3月30日報導, 天津某高校大三學生小劉反映, 自己幫一白姓“學姐”通過18個貸款平臺共貸款近10萬元, 目前白某“出事了”, 自己還背負6萬餘元欠款。 據瞭解, 曾幫白某借貸的還有北京及天津數十名大學生。
《揚子晚報》3月31日報導,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的部分在校大學生反映, 有蘇州大學文正學院的學長以兼職刷單的名義讓他們從各種“校園貸”APP上借錢。 但事成之後, 學長沒有信守承諾、按時還款, 導致他們每天被各種貸款公司催債, 根本沒法兒安心上學。 荔枝全媒體記者調查發現, 這次校園借貸風波至少涉及88名在校大學生。
校園貸的高風險、高危害, 媒體在過去兩年多有報導, 大學生“裸貸”更令輿論震驚。 而針對校園貸等互聯網金融亂象, 2015年7月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隨後, 去年4月, 有關部門進一步制訂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其中, 還有專門的《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銀監會明確表示, 要將校園網貸作為整治重點, 對校園網貸違規行為進行分類處置, 對涉嫌暴力催收、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機構採取暫停校園網貸業務、整改存量業務、加強對借款人的資格審核,
據當時的媒體報導, 在專項整治的過程中, 在中央監管檔和地方金融辦、互聯網金融協會的壓力下, “不少校園貸就已經選擇轉型消費金融, 或者專注白領、工薪階層”, 而眼下媒體對校園貸問題的接連曝光, 令人對專項整治的效果存疑。 違規的黑手, 還伸向在校大學生。 為此, 治理校園貸, 必須建立長效機制。
毋庸置疑, 我國曾經對校園貸使出“重拳”治理, 可是, 和很多治理存在一陣風問題一樣,
首先, 應該由司法機關介入, 查處違規放貸、暴力催債的校園貸, 追究放高利貸者的法律責任。 據報導, 有大學生借4萬, 需要歸還100, 利率超過2000%, 這樣的校園貸具有明顯的黑惡、詐騙性質——開始以不高的利率吸引學生借貸, 而只要學生借貸之後, 就以各種名義、甚至威嚇手段調高利率, 令涉世不深的學生“一步步就範”, 對於這類校園高利貸, 法律應該嚴懲不貸。 應該明確受理被追債學生的舉報, 打擊這類非法放貸機構。
其次, 針對校園貸的瘋狂, 金融機構、教育部門、高校, 可攜手推出大學生生活救急、創業等小額貸款專案。 為什麼校園貸會受到部分學生的追捧, 是因為操作方便, 審核門檻低, 從中應該看到學生對小額貸款的需求是很旺盛的。 可目前正規的金融機構, 鮮有向大學生提供這類貸款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擔心大學生不歸還貸款, 出現呆帳、壞賬, 而互聯網金融機構則“看准”這一市場, 用高利息、威嚇手段, 來“開拓”這一市場。 這一局面不能再持續下去。 國家在取締非法校園貸的同時, 應該向大學生開放其他借貸、融資管道。
另外, 也可對校園貸的貸款申請, 提出明確的規範要求, 即在校大學生申請任何管道的貸款, 都必須提交家長意見、學校意見,亦即至少學校家長、學校知曉,而非學生個體就可申請,這就避免學生被非法機構所騙,而家長和學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監督和審查作用。
再次,教育部門和高校,需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理財教育,把校園貸作為高風險專案加以預警。雖然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投資、借貸行為負責,但是,由於長期來我國的學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規劃的教育、引導,缺乏社會生存能力,為此,這需要大學重視對學生的教育,要明確告訴學生,不能輕信校園貸宣傳,更不能把參與非法金融業務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大學的學生事務中心,可以為學生借貸、兼職、創業等提供評估與諮詢指導服務,這也是大學關注學生成長、職業發展規劃的應有之義。
都必須提交家長意見、學校意見,亦即至少學校家長、學校知曉,而非學生個體就可申請,這就避免學生被非法機構所騙,而家長和學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監督和審查作用。再次,教育部門和高校,需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理財教育,把校園貸作為高風險專案加以預警。雖然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投資、借貸行為負責,但是,由於長期來我國的學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規劃的教育、引導,缺乏社會生存能力,為此,這需要大學重視對學生的教育,要明確告訴學生,不能輕信校園貸宣傳,更不能把參與非法金融業務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大學的學生事務中心,可以為學生借貸、兼職、創業等提供評估與諮詢指導服務,這也是大學關注學生成長、職業發展規劃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