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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拍照觀眾被反指傲慢,這個鍋音樂廳不用背

近日, 有媒體報導武漢市民陶先生在琴台音樂廳觀看音樂會時用手機拍照, 而工作人員用鐳射筆對他進行照射提醒, 他質疑道:“這種提醒方式, 會不會有些傲慢、不禮貌, 而且還存在這安全隱患?

”此事經多家媒體轉發, 引發網友熱議。 不過, 絕大多數網友對工作人員的做法表示力挺。 確實, 在日常生活中, 總有那麼一群人, 對各種規章制度置若罔聞, 仍舊我行我素, 當懲戒和處罰真的降臨到他們頭上, 反而自覺自己是受害者, 為什麼會陷入這種“怪圈”?小編試著探討一二:

不文明觀眾的角度:

作為被照射的觀眾, 碰到這種事, 根據他們的視角, 委屈甚至生氣事理所當然的。 他們的邏輯是:我並沒有質疑因為我本人不遵守音樂廳規矩, 而被工作人員提醒的合理性。 但是, 你不應該用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來提醒我, 而應該用更加“溫柔”的方式。 也就是說,

他們明明是知道自身行為是不文明的, 而是質疑這種提醒方式。

確實, 我們都知道, 鐳射筆具有較大的危險性。 據研究發現, 不當使用鐳射筆可能造成視網膜嚴重受損, 甚至失明。 在這種情況下, 試問有沒有更好的提醒方式呢?來看一下音樂廳方的說法。

音樂廳的角度:

對於音樂廳方來說, 採用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實屬無奈之舉。 據工作人員介紹, 演出期間, 如果有觀眾玩手機或拍照等, 在靠邊的位置, 引座員會上前進行提示, 而居中或者靠前的位置, 引座員上下走動和語音提醒也會影響到演出效果, 只得通過激光筆照射手機螢幕的方式進行提醒和勸戒。

這樣來看, 採用這種方式是個比較“完美”的解決方案, 當然與傲慢無關!

其實, 和陶先生有類似想法的消費者還有很多, 這些人腦子裡的“上帝”意識特別強,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花了錢, 理所當然應當享受“上帝”待遇。

恰逢“十一黃金周”, 這種現象在那些不文明的遊客身上又重新上演:我買了門票, 我當然可以隨便拍照, 我當然可以大聲喧嘩, 我當然可以亂吐亂扔;我買了機票, 我當然可以在機艙裡自由玩手機, 為了舒服解開安全帶。

這時, 工作人員的善意提醒, 反而變成了對他們“權利”的侵犯。 只有當血教訓來臨時, 才幡然醒悟。 最慘痛的教訓莫過於去年轟動一時的“7·23北京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

一女子不顧警示牌提醒, 在猛獸區私自下車, 造成一死一傷的慘痛後果。

我們要始終記住的是:規則並不是約束你的行為, 而是在保護你免遭侵害!

對這種現象如何進行法律規範呢?“引導員制度“和“黑名單制度”應當從地方部門法規上升法律層面。 雙管齊下, 一手宣傳引導, 一手依法懲戒, 使得文明變成一種習慣。 另外, 良好的公共秩序要靠每一個人來維護, “該出手時就出手”, 我們完全可以把這些不文明現象隨手拍照記錄, 並進行舉報, 在制度空白的地方, 盡到自己的一份責任。

作者:聞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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