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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甘肅: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可享受大病保險再報銷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可享受大病保險再報銷

10月11日, 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扶貧辦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 我省將實施大病保險再報銷政策, 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年累計控制在3000元以內。 經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自負超過3萬元以上部分, 大病保險再次給予80%~98%分段遞增報銷, 報銷金額上不封頂。

《實施意見》要求, 要建立基本醫療費用保障制度, 通過提高基本醫保(新農合)報銷比例, 降低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

實施大病保險再報銷政策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嚴格控制不合規醫療費用等政策措施, 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年累計控制在3000元以內, 大幅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喪失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低保救助,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因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納入當地政府低保、特困救助和殘疾人救助範圍進行救助。

2017年對全部參合物件報銷比例再提高5%,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 經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自負超過3萬元以上部分, 大病保險再次給予80%~98%分段遞增報銷, 報銷金額上不封頂。

從2017年起,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 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大病保險再報銷後,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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