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媒體人, 你的良知呢?
在一個所謂人人自媒體的時代, 新聞變成了娛樂, 標題真成了黨派, 譯文機翻成了流行……對一個媒體人來說可悲可歎!在這個高度資訊化的社會,
不清醒:批評和抹黑是兩回事
很多的公共事件是最容易引發“批評”和“抹黑”的。 從語義上看, 其實非常簡單, 就看說的是不是事實。 如果以事實為依據就是正當的批評, 如果缺乏事實依據就是造謠, 就是抹黑。 但這種所謂清晰的界限其實隱藏著更多的道德與價值的判斷, 我們很多的媒體人喜歡因為自己的立場而選擇, 自己認同的就寫成了批評, 而不認同的就一棍子抹黑。 用《清醒》中話語來闡述這種行為, 無非就是本體的傲慢, 指的是自稱他的所見就是事實, 他眼中的真理就是唯一的真理,
回到主題, 我們繼續說媒體。 曾經讀過一本書《犯罪學:社會學的理解》, 裡面有一段涉及到新聞媒體與犯罪的一段闡述對我影響很深, “記者和吸血鬼一樣都是嗜血動物。 慘禍和傷亡充斥著頭版標題和駭人聽聞的媒體報導。 真相往往因其無趣而不能吸引觀眾, 因而也就不能吸引記者。 如果犯罪受害者足夠豐富、高尚或美貌, 他們就有可能在史詩般的善惡鬥爭中被塑造成殉道聖人”!
而盧躍剛在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學院講座時曾點評過媒體, 他說:“媒體有些兩面性的屬性, 既是社會公器, 又是商業機器;即是利益集團的監督者,
現在太多的媒體人在某件事的報導中, 存在的問題也會對公眾產生誤導。 這些問題包括:1.主觀選擇同意自己觀點的物件進行訪問;2.提供誤導性的資料(比如, 僅僅譴責搭售行為, 而忽略了搭售後所獲取的增值價值)……等等。
我們已經看到, 媒體人描繪的誤導性畫面造成了許多的錯誤觀念, 而這些方面包含事件本身的數量、投訴率的變化趨勢等。 媒體人的報導參差不齊, 有的人追求高品質, 有的人喜歡通俗, 當然還有許多則屬於無聊標題黨, 但即使如此, 錯誤的誘導可能會將事件本身大大扭曲!從理論上說,
專業的報導VS公眾的無知
我記得採訪過某OTA的白金等級使用者, 關於選擇機票預訂的管道方面為何選擇這裡而不是其他, 他的回答言簡意駭:“因為在這裡訂機票後可享受以極低的價格在貴賓室休息”。 這僅僅是一個例子, 但我們不難發現, 這位元使用者的目的性是非常明確的, 而我們都很清楚的知道這也是一種搭售。 所以如果我們要定性搭售行為, 不能僅僅只看待問題的本身, 更應該看待搭售事件中所搭售的產品到底是否超值?搭售的產品是否提供完備的售後?而這些恰恰是大多數公眾所不知曉的!每一個媒體人都應該知道,
在這個狂躁輕浮的新媒體時代, 自媒體也好, 公眾媒體也罷, 我們的文章應該有讓人看了以後能靜下來了, 而不是再拱一把火!可往往現在太多的媒體人, 情緒過剩, 理性不足, 缺乏冷靜!我們不能僅僅只負責蹭熱點、搭便車, 只負責轉載和二次消費, 而不負責判斷資訊的真假!事件面前, 先問真假再說是非, 這是任何一個媒體人應有的判斷次序。 面對一個熱點時,我們不應該被牽著鼻子走,簡單和偷懶的跟隨,更應該去冷靜的思考並對自己的言論和判斷負責,這就是媒體人的良知。而做這樣的媒體人才會有價值,才能在高速發展的社會中生存。
後記
本文源于“攜程搭售”事件各種鋪天蓋地的“新聞”,看多了,看怕了後的一點自我反思,與其說批評的是媒體人,不如說寫的是對自己作為媒體人的一點警示!
作者:大飛
面對一個熱點時,我們不應該被牽著鼻子走,簡單和偷懶的跟隨,更應該去冷靜的思考並對自己的言論和判斷負責,這就是媒體人的良知。而做這樣的媒體人才會有價值,才能在高速發展的社會中生存。後記
本文源于“攜程搭售”事件各種鋪天蓋地的“新聞”,看多了,看怕了後的一點自我反思,與其說批評的是媒體人,不如說寫的是對自己作為媒體人的一點警示!
作者:大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