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上12時許, 一輛大貨車因嚴重超載被高架大隊查獲。 該車核載55噸, 實際載貨143噸, 超載100%, 遠遠超過限定的重量。
當晚12時30分許, 正在三環東路高架上巡邏的一中隊中隊長褚福永、馬刃發現和平路出口向北300米方向有一輛“形體臃腫”大貨車正在高架上爬坡,
見此情景, 民警立即驅車上前, 指揮大貨車停靠在安全位置。
民警在詢問該車駕駛員的李某過程中, 李某仍心存僥倖說“我並不知道貨車不能上高架, 而且車上裝載的垃圾我都用繩子固定了,
警方提示:
超載危害極大, 會嚴重破壞高架橋設施, 對橋樑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無獨有偶
雲龍交警也查獲了一輛超載車輛,
▼
10月12日下午5點30分左右, 雲龍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朱警官在迎賓大道與欣欣路交叉口執勤期間, 發現一輛白色依維柯形跡可疑, 遇到民警時躲躲閃閃, 似停非停。 於是, 民警便上前進行攔停檢查。
在檢查的過程中,民警讓其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秦某說忘記帶了。經過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19人(含駕駛員),屬於嚴重的超員車輛。而且,這些人除了駕駛員外,每個乘客都是坐在塑膠小板凳上,沒有任何的安全措施,這樣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經查,該車是在汽車南站,通過黃牛拉客去往宿遷的。每個人收取的費用不等,屬於非法營運車輛。
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款50元,記1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100元,記6分。共開出了罰款150元,記7分的罰單,並將非法客運車輛移交到交通局做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示:
市民出行一定要乘坐有資質的營運車輛,不要乘坐一些非法營運的黑車,或其他安全沒有保障的車輛。
通訊員/高架大隊、雲龍交警大隊
在檢查的過程中,民警讓其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秦某說忘記帶了。經過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19人(含駕駛員),屬於嚴重的超員車輛。而且,這些人除了駕駛員外,每個乘客都是坐在塑膠小板凳上,沒有任何的安全措施,這樣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經查,該車是在汽車南站,通過黃牛拉客去往宿遷的。每個人收取的費用不等,屬於非法營運車輛。
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款50元,記1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100元,記6分。共開出了罰款150元,記7分的罰單,並將非法客運車輛移交到交通局做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示:
市民出行一定要乘坐有資質的營運車輛,不要乘坐一些非法營運的黑車,或其他安全沒有保障的車輛。
通訊員/高架大隊、雲龍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