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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公司一年內致3人死亡 公司法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拘

武晚傳媒·武漢晚報10月13日訊近期, 武漢交警成功辦理湖北交管系統首例重大責任事故案, 並於今天(13日)依法刑事拘留了武漢市新洲區泰達客運有限公司的法人。

今年7月28日,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預防與處理大隊在核查新洲“6.27”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時發現, 該起事故中的肇事車駕駛員屬於“准駕不符”, 通過對該案件深度調查, 發現肇事車所屬的“武漢市新洲區泰達客運有限公司”名下其他從事公路客運的車輛, 在一年內還分別發生了3起交通事故, 共致3人死亡。

9月25日, 交管局事故大隊涉牌涉證辦案中心、風控中心聯合新洲交通大隊、新洲安監局等部門組成工作專班,

對該公司開展調查, 並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事立案。 經過多日連續偵查和收集證據, 基本查明:武漢市新洲區泰達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 在經營公司期間, 不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為應付政府部門檢查, 指示公司工作人員編寫虛假的安全生產會議記錄、駕駛員學習培訓記錄、隱患排查記錄等台賬;未對登記在公司名下的客運車輛安全運營情況進行監管, 未對駕駛員進行監管, 致使駕駛員長期准駕不符駕駛公路客運車輛。

10月13日, 武漢公安交管部門根據刑法第134條, 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刑事拘留。

據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今年以來, 武漢交警已完成交通事故案件深度調查36起, 依法對未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責任的渣土車、攪拌車、危化品運輸車所屬企業處罰32起, 依法處罰企業負責人15人, 列入行業黑名單管控的企業15家。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相關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的主動意識不斷提升, 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涉生產經營性車輛事故死亡人數同比均下降。

【編輯 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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