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 這40萬賠償款我不要, 你們讓我把孩子帶走吧”
(1)
我是一個遠嫁的女人, 我也是一個可憐的女人。
現在我正在和公婆鬧, 他們不願意讓我把兒子帶走。
我和老公結婚2年多, 兒子1歲。 我一直帶著孩子, 老公在外面做事。
他幫人修房子, 他們一共有十幾個人一起出去承包的。 這樣, 其實是不錯的。 農忙的時候還可以照顧家裡。
原本日子是越來越好了, 我也憧憬著未來美好的生活。 可誰能想到老公出了意外呢?
最後他的賠償款下來了, 共計60萬。 公婆他們得了20萬, 這屬於他們的養老費。
我和孩子得了40萬。
但這個錢全部在公婆手裡。
辦理完老公的後事, 我給公婆說我要帶著孩子回娘家。 以後我會帶著孩子回來看他們的。 但我要帶著孩子單獨生活。
(2)
公婆一直都不同意, 老公是他們的大兒子, 他們還有一個小兒子, 不是很聰明。 估計這輩子娶不到老婆。
老公還有一個妹兒, 小姑子已經嫁人了, 照顧不到家裡的事。
公婆說讓我留下了。 我說, 只要讓我走, 那40萬我寧願不要, 都留給他們。 這樣他們就有一個保障了。
可公婆死活都不願意啊。 他們說兒子是他們家裡的血脈。
現在公婆把我看得有些緊,
可, 說實話, 我是有些自私。 我不想以後除了要照顧兒子意外還得照顧公婆, 還得照顧小叔子。 這樣的壓力我承受不來啊。
我想過, 即使是我自己單獨帶著孩子, 這樣給予孩子的生活條件也會好一些。 而且, 我也會讓孩子認他爺爺奶奶。 也會定時回來看望他們。
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算不算自私, 我想我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吧。
大家幫忙評評理, 也幫忙出出主意。 現在我和公婆僵持不下,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ps:圖片來源網路,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