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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報稅遇到這些問題,需要這樣去解決!

結束了2017年最後一個法定節假日之後, 除了等待下一個假期外, 手機螢幕前的你是不是已經回到正常工作狀態呢?點開網上申報介面,

有沒有突然發現, 10月征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悄悄的發生了一些升級改變, 那麼, 在申報過程中, 有哪些問題, 您可能遇到, 該怎麼解決呢?

Q1: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 不是說系統升級可以自動取數嗎, 怎麼沒有呢?

12366答:本次網上申報系統升級, 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的功能進行升級、完善。

小規模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企業還是需要自行手工填列。

Q2: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有些資料都自己生成了, 我可以直接保存嗎?

 12366答:自2017年10月份申報期起, 網上申報系統將根據納稅人使用編碼情況, 自動歸集並生成《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附列資料(一)》前4列, 《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2至27欄次,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專案與欄次“列和前4列資料, 其中,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自動歸集的資料可手工修改, 後續, 我們也將對其他表格自動生成的資料增加手工修改的許可權。

對已使用“編碼”自動生成申報表資料的表格, 納稅人填報時, 請根據網報系統對集成資料所做的提示, 進行核對, 準確申報。

Q3:我們企業就是只有稅控票的企業, 為什麼資料都沒有自動歸集, 還是要自己填列?

12366答:如您的企業在開票時有以下情況, 為保證歸集資料的準確性, 申報資料不取值, 請企業自行填寫。 同時, 對未規範使用編碼進行開票的行為, 應及時進行改正。 具體有以下情況:

(一) 開具發票未添加“編碼”;

(二) 在編碼添加介面上選擇的“稅率”與發票開具介面上的“稅率”不符;

(三) 添加“編碼”或者“稅收分類編碼”所對應的名稱, 和發票介面或發票銷貨清單中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不匹配。

Q4:附表一第1、2列專票有自動取數、第3、4列其他發票沒有自動取數,
要自己手工填寫, 這樣正常嗎?

 12366答: 申報系統對申報資料進行取值時, 分別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進行取數。 如果企業在開票的時候, 專票有完全按照“編碼”進行開具, 而普通發票未完全按照“編碼”開具, 就有可能出現第1、2列有自動取數, 而第3、4列需自行手工填寫的情況。 上述情況, 企業自行填寫未取數的部分即可。

Q5:我們企業9月30日開具的發票, 沒有累加到附表一自動歸集的資料裡, 怎麼辦?

12366答:上述情況, 有可能是因為9月30日的發票為離線開具, 而申報時, 企業未曾登錄開票系統, 未進行抄稅。 所以, 系統取數時, 無法正常提取到9月30日的資料。 這種情況下, 企業應先刪除附表一,

登錄開票系統進行抄稅後, 再重新進入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取數, 即可歸集到完整的資料資訊。

Q6:我們是免抵退的企業, 資料會自動歸集到免抵退的欄次嗎?

12366答:如果是適用免抵退政策, 並已辦理了退(免)稅備案手續的出口企業, 系統自動將開具的免稅的銷售額歸集到附表一第16、17欄, 若企業除免抵退銷售額外, 還有其他免稅專案, 可手工將部分免抵退的銷售額修改至第18、19欄次。

Q7:附表二的第二欄與《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一欄的資料, 稅額一致, 但金額不一樣, 差了幾分錢, 怎麼辦?

12366答:因附表二第一欄的金額、稅額是直接從底賬系統直接取數, 而《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僅取數稅額, 金額欄是由稅額倒擠出來的, 所以有可能出現問題中稅額一致,而金額會有細微差額的情況,企業核對資料,稅額一致即可保存。

所以有可能出現問題中稅額一致,而金額會有細微差額的情況,企業核對資料,稅額一致即可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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