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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老賴”最高可獎20萬 “賞金獵人”或現身赤峰

紅山晚報全媒體記者張學通 實習生王亞姝報導 10月12 日, 記者從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人保財險赤峰分公司在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舉行的“執行懸賞保險”簽約儀式新聞發佈會現場獲悉:知情人舉報“老賴”, 最高可獲得20萬元獎金。

在保險期間內, 如舉報人提供的線索經法院核實並執行到位後, 即可按懸賞公告約定的金額獲得懸賞金, 該筆懸賞金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宮學文介紹, “執行懸賞保險”制度是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跨界合作的一次全新嘗試, 目前主要針對經濟糾紛類案件, 全面施行後將有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支持執行工作, 把“老賴”置身於“聚光燈”、“電子眼”下, 進一步擠壓“老賴”的活動空間, 對法院執行工作的開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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