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狀腺藥物吃到什麼時候可以停藥?停藥後會不會復發?
作者丨周玉
來源丨醫學界內分泌頻道
病人怕熱、多汗、心跳快、精神亢奮、脖子粗......到醫院一查, T3、T4、FT3、FT4、TRAb升高, TSH下降。 醫生診斷為甲亢(Graves病), 開了抗甲狀腺藥, 開始了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過了一個月, 病人再來複查指標大為好轉, 症狀也幾乎沒有了。 但總會有人問:“醫生, 我這病是不是已經好了?”、“是不是該停藥了?”, 更有病人表示:“醫生, 我覺得好多了, 上周我把藥給停了”。
那麼, 正如題目所說, 抗甲狀腺藥物吃到什麼時候是個頭呢?
弄清楚這個問題先要從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的整個過程說起:
一般甲亢的治療要經過初始治療期、減量期、維持期、直至最後的停藥, 相伴隨的是一個調藥的過程, 因此務必在醫生的指導之下進行, 萬不可自行停藥、減量。
什麼時候要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甲亢現有治療方法主要有服用抗甲狀腺藥物保守治療、131I治療和手術切除3種。 每種方法的選擇既要考慮其適應症, 還要考慮病人的意願。
就保守治療來說, 適用於病情輕、甲狀腺輕中度腫大的甲亢病人。 還有一些不能耐受手術治療的患者如年齡在20歲以下、妊娠甲亢、年老體弱或合併嚴重心、肝、腎疾病也宜採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抗甲狀腺藥物主要有咪唑類和硫脲類2類, 我國主要應用的是甲巰咪唑(MMI)和丙硫氧嘧啶(PTU)。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T4的血漿半衰期7天, 加之甲狀腺內儲存的甲狀腺激素釋放約需要兩周時間, 抗甲狀腺藥物只能抑制甲狀腺激素合成而不能影響激素的釋放, 所以抗甲狀腺藥物治療開始發揮作用多在4周以後,一般4~6周後甲功逐漸下降至正常。
什麼時候減藥?
當怕熱、多汗、亢奮、心慌等症狀緩解或消失, 甲狀腺功能示血中甲狀腺激素水準接近正常後開始進入減量期。
減量時切記勿自行減量, 要嚴格遵照醫囑, 一般每2~4周減藥1次, 每次MMI減量5~10 mg/d、PTU 50~100 mg/d, 一般3~4個月減藥至維持階段。 此時要定期監測甲功調整藥量。
什麼時候到達維持治療階段?
所謂維持治療階段就是力爭使用最小的藥物劑量達到足以維持甲狀腺功能正常水準和緩解症狀的時期。 這個時期是從不斷的減藥、調藥過程來的, 所以要求經驗足夠豐富的醫生來幫助。
維持治療時, 通常MMI 5~10 mg/d、PTU 50~100 mg/d, 必要時在停藥前將維持量再減半。 維持治療總療程一般為1~1.5年。
有研究發現, 抗甲狀腺藥物不光具有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的作用, 還有免疫抑制作用, 故甲亢的治療, 尤其是Graves病甲亢(自身免疫相關), 長期的用藥可針對病因治療, 有利提高於緩解率、降低復發率。
什麼時候停藥、停藥後復發怎麼辦?
如果前期接受規律的治療, 完成了起始治療、減藥調藥階段、維持階段, 甲狀腺功能能長期維持在正常的水準、TSAb下降至正常,
關於停藥後復發的問題一直是令人頭疼的事情,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一般緩解率在50%左右。 所謂緩解指停藥後半年以上, 患者無甲亢的臨床表現, T4、T3、TSH均正常。 復發指甲亢症狀完全緩解, 停藥半年後又有反復者, 主要發生在停藥後的第1年, 3年後明顯減少。
一旦復發, 就要重新開始新的療程治療, 往往治療比第一療程更困難, 要考慮長期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或131I治療或手術切除。 有研究發現停藥時甲狀腺明顯縮小及TSAb陰性者停藥後復發率低;停藥時甲狀腺仍腫大或TSAb陽性者停藥後復發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