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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方6年挽回群眾經濟損失15.2億元

3月31日, 青海省公安廳召開第三次全省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議, 總結回顧近年來全省經偵工作, 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形勢, 部署今後一個時期經偵重點工作。

【圖片說明】青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劉天海(中)出席會議並講話, 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韓越(右一)主持會議,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李國如作(左一)工作報告。

自2011年第二次全省經偵會議召開以來,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 全省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認真貫徹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廳黨委的決策部署, 緊密結合青海實際情況, 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注重部門警種、成員單位協作, 多方進取, 全面打擊了防範各類經濟犯罪活動;堅持專項打擊模式, 組織開展“清網”、“破案會戰”、“獵狐”、“藍盾”等專項行動, 鋒芒畢露, 重點打擊了突出經濟犯罪;積極順應人民群眾新期待, 戮力攻堅破獲了一批大案, 從速從快破獲了一眾小案。

這一系列舉措有力震懾了經濟違法犯罪活動, 為維護我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6年來, 立案偵辦各類經濟犯罪案件2886起, 破獲2521起, 抓獲犯罪嫌疑人2099名, 挽回群眾直接經濟損失15.2億元。

【圖片說明】各市、州公安局、西寧市各縣(區)局分管經偵工作的局領導和經偵部門負責人,

“青海省打擊經濟犯罪協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 廳屬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當前青海省經濟發展形勢與全國基本保持同步, GDP增速略高於全國平均水準。 但在這一過程中, 不斷滋生大量經濟犯罪活動, 並體現出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質的擴張, 既趨智慧化又趨專業化, 既具複雜性、又具蔓延性等特點, 嚴重損害市場經濟秩序, 深度侵害群眾切身利益, 直接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省公安廳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切實增強“四個意識”, 緊緊圍繞習近平同志在青考察提出的“四個扎扎實實”要求和省委“四個轉變”戰略佈局, 全力以赴做好堅持以打開路、服務社會穩定、強化預警防範、注重夯實基礎、聚焦執法品質、狠抓隊伍建設等6個方面的工作,

全面提升遏制經濟犯罪、防範金融風險、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整體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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