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 文章圖片來自網路)
我今年都快三十歲了還沒有物件, 放假在家裡無聊上網, 認識了一個女孩, 看她的頭像是個知性的美女,
女神來了之後我才發現網路和現實的差距, 她就是個物質女, 一來就將我帶去這裡的豪華酒店, 說是在網上查了攻略, 我沒有辦法只能硬著頭皮點了幾個菜, 結帳時花了我七八百, 我們才兩個人啊!
我想著不能吃虧, 就提出開房, 她欣然同意, 一番雲雨之後她拿出我的身份證拍照, 我問她幹什麼, 她說 要我負責, 如果我 不答應就把我的個人資訊還有這次的經過曬到網上, 說完就註冊了本地論壇。
我們這個小城市打車一個小時就能逛完了, 她這麼做我以後還怎麼見人啊!關鍵是她和我想像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