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跟現任男友同居, 他好賭, 之前一起開過網店, 有段時間單多掙了一些錢, 後來由於經常吵架加上單也不多了, 他就選擇了退出然後分錢給他。 他拿到錢之後全身心的投入網賭, 沒過幾天錢全部輸完了。
我們現在仍然還住在一起,
現在房租生活費什麼的都是我出,
我一直有想搬出去跟他分開住的想法,
但目前還沒有邁出這一步。
男友現在每天的作息是靠鬥地主打發時間, 而且每天晚上都熬夜玩, 白天睡覺, 晚上玩一整晚。
現在的問題是,
他退出之後我仍然還在繼續經營我們以前的那個網店,
每天單雖然不多,
但是夠維持。
男朋友的這種自暴自棄的墮落生活差不多持續了2個月了, 我等他好轉等了一個夏季, 今天深圳終於進入冬天, 他卻跟我說讓我負責他的生活費到年底, 他每天的開銷差不多一百, 我聽了心裡好難受, 我比他小5歲, 他卻要我養他, 而且他從沒對我好過, 我過生日他什麼禮物都沒送, 我跟他在一起一年多沒過過任何節日, 我對他心寒了無數次, 每次吵架我都說他對我不好, 可是他始終都保持這種態度。
我現在覺得我好丟人, 以後想想我在二十五的時候還養過一個大我五歲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