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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不算太舊的“舊”

懷不算太舊的“舊”

李根壽 微趙州

上了年歲便喜歡懷舊, 免不了長籲短歎, 這是人之常情。 少年得志, 英姿勃發;懵懂無知, 誤入歧途,

都是懷舊的內容。 筆者忽然也想懷一下舊, 可太舊的先放一放, 懷一下不算太舊的舊。

先說一下寫字。

本人喜歡寫字, 自然也就鍾情於筆。 過去用鋼筆寫字, 筆尖抓紙, 有一種澀感, 寫的字穩重。 如今, 不管是大小學生還是機關職員, 不管是商界大亨還是街邊攤販, 寫字大多用碳素的簽字筆。 用這種筆的優點是:字跡經久不漫漶, 寫字流利, 免去了用鋼筆的灌墨水之苦。 可是, 這種筆因為寫起字來過於流利, 便有一種“滑”的感覺。 握在手裡, 細細的, 輕輕的, 如捏了一截葦管。 倘若使用比較光滑的紙, 就仿佛用鐵釘在玻璃上劃線, 很是不舒服。 如今, 你走進寂靜的教室, 再也聽不到鋼筆寫字時那種美妙的“沙沙”聲了。

再說一下讀書。

本人喜歡看書,

因為近視, 雖已步入老年, 看書卻不用戴老花鏡, 這著實讓同行們嫉羨。 如今的圖書, 裝幀精美是人所共知的, 因為裝幀精美, 自然也就價格不菲;因為價格不菲, 自然也就令人望而卻步;喜歡讀書而又囊中羞澀, 這就讓人尷尬不已。 “網上讀書呀!”有人在旁邊指點。 我知道在網上能讀書, 但久對電子螢幕是專害眼睛的。 讀紙質書, 除了讀之外, 還有一系列的享受——手摩挲紙張, 與書的親近;翻動書頁, 嗅到特殊的墨香;字裡行間的旁注側批;中間停歇時夾上書簽;對鍾愛的書的愛不釋手;隨手可放的案頭床角;抽放於書架, 借閱於他人。

還要說一下唱歌。

本人是歌迷, 愛聽也愛唱。 過去的歌, 可能是數量不多, 確實也好聽也好唱,

人們對廣播中的歌曲耳熟能詳, 能隨之哼唱。 上世紀八十年代, 港臺的流行歌曲傳到大陸, 人們知道了“通俗唱法”, 那些校園歌曲好聽好唱好記, 深受人們喜愛。 後來, “通俗唱法”開始洋氣起來, 要麼故意舌頭短吐字不清, 要麼唱一陣說一陣, 要麼中間夾幾句洋文, 要麼哼呀嗨呀不知所云。 反正你是聽不懂學不成, 聞之生厭急於塞耳。

還有很多值得懷一懷的“舊”, 不再列舉。

有人要說:俺寫字就喜歡用簽字筆, 不喜歡鋼筆!俺看書就喜歡電子書, 不喜歡紙質書!俺聽歌就喜歡留著紅頭髮在地上打滾咿咿呀呀哼唱的“新潮”, 不喜歡老掉牙的“老歌”!

得!咱不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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