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離的婚, 本來不想這麼快就開始另一段婚姻的, 可是家裡人催的緊, 加上他對我也不錯, 本來以為他們家不在乎我的過去, 可是到了結婚才知道, 原來在他們眼裡, 我這個二婚的就得什麼都不能要。
本來我也沒打算要什麼, 當時他媽媽問我的時候, 我就隨後說了, 按照習俗來吧, 沒想到他媽媽就開始冷嘲熱諷的說, 你這不是頭婚, 其實禮節什麼的都無所謂, 意思一下就行。 言外之意就是她兒子沒有嫌棄我, 就是我的福分了。 我是離過婚, 難道就沒有重新選擇的權利了?本以為男朋友會體諒我一下,
對不起, 我接受不了你們家的態度, 我是離過一次婚, 可是不代表我再次選擇婚姻就不能提出任何的要求, 你們家這種態度即使我現在委曲求全了, 以後也不會幸福的, 我們還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