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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拍蠅、反瀆追逃……檢察機關依法反腐力度不減

“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 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 要牢記‘蠹眾而木折, 隙大而牆壞’的道理, 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努力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2013年4月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枝繁葉茂的參天大樹, 若由蟲蟻恣意噬咬, 最終將會枝枯葉萎;朝氣蓬勃的國家或政黨, 若任腐敗滋生蔓延, 最終難免氣衰政亡。

“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 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 要牢記‘蠹眾而木折, 隙大而牆壞’的道理, 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努力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3年4月19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擲地有聲的講話,

為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 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反腐敗戰略思想統攬全域, 堅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 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一個接一個的工作成效, 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 詮釋檢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牢記使命、敢於作為的責任擔當。

查辦大要案,

重拳“打虎”態勢不減弱

對檢察機關來說, 黨的十八大以來這五年的反腐工作, “雷聲大, 雨點也大”。 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黨中央統一部署, 積極適應反腐新形勢, 領導和組織全國檢察機關持續加大辦案力度, 嚴肅查辦了一批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

5年來, 檢察機關堅持把性質和危害嚴重的貪污賄賂犯罪作為辦案重點, 著力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腐敗案件以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方面的職務犯罪大案要案——

2013年, 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 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 其中原廳局級幹部253人, 原省部級幹部8人。

2014年, 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 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 其中原廳局級幹部561人, 原省部級以上幹部28人。 最高檢直接組織查辦了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案, 在其家中搜出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 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2015年, 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4490件, 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幹部4568人, 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769人。 最高檢對41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立案偵查, 對22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2016年, 查辦原縣處級幹部2882人, 原廳局級幹部446人。 依法對21名原省部級幹部立案偵查, 對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2017年以來, 各級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深入推進。 1月至9月, 除北京、山西、浙江三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外, 其他29個省份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43614人, 同比上升21.2%。 其中原縣處級幹部2319人、原廳局級幹部224人。 依法對黃興國等22名原省部級幹部立案偵查, 對王保安等18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

強勁的辦案勢頭背後, 體現了檢察機關打擊腐敗犯罪的鮮明態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 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 各級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真打”“狠打”, 不管職務多高、權力多大, 只要涉嫌犯罪, 絕不姑息。

5年來, 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畫、蘇榮、白恩培、周本順、王三運、黃興國、楊棟樑、李東生、申維辰、朱明國、蘇樹林、蔣潔敏、李春城、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何家成、秦玉海、武長順、杜善學、奚曉明、呂錫文、蘇宏章、王陽、鄭玉焯、張越、劉善橋、項俊波等一批原省部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或提起公訴, 有力震懾了腐敗犯罪、提振了民心, 彰顯了黨中央反腐敗的堅定決心。

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那樣, “我們黨嚴肅查處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嚴重違紀問題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緊盯微腐敗,

群眾身邊“蠅貪”“蟻貪”不放過

回望5年反腐歷程,有三句話12個字始終是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一以貫之的原則——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案必辦。最高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重要指示,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打虎”的同時,“拍蠅”不能手軟,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5年來,檢察機關圍繞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緊緊盯住征地拆遷、招生入學、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環境保護、食藥安全、三農補貼、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等重點領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現象,部署開展了查辦損害群眾利益腐敗案件、整治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等一系列專項工作,各地結合自身情況又開展了眾多小專項工作,範圍涵蓋保障民生民利的各個方面。

2013年,最高檢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僅此一項活動,全國檢察機關就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賄案件1.6萬余件2.3萬餘人,涉案金額55億餘元。

2014年,最高檢部署開展了打擊涉農犯罪、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活動;

2015年,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集中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2016年,部署開展了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通過一系列專項工作,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小官大貪”等群眾身邊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一大批諸如村幹部貪污征地拆遷補償款、食藥人員與屠宰企業合謀騙補貼、招生人員接受家長賄賂、執法監管人員對非法採礦行為視而不見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蒼蠅”“蛀蟲”在專項工作中落網,形成了震懾,保護了民利。

用力抓反瀆,

下功夫懲治不作為亂作為腐敗行為

老百姓痛恨貪污賄賂犯罪,對不落腰包的瀆職侵權犯罪同樣不滿。5年來,檢察機關緊扣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用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

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推動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問題。

2013年至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7萬件3.9萬餘人,年平均立案人數保持在1.3萬人以上,3年同比上升23%。黑龍江延壽看守所發生在押人員殺警脫逃、訥河監獄發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機進行網路詐騙惡性案件後,檢察機關及時介入,依法對涉嫌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犯罪的監管人員立案偵查。

尤其是在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面前,檢察機關反應迅速,表現了應有的責任擔當。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通化八寶煤業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山東青島特大輸油管道爆炸事故、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特大火災事故、深圳光明新區重大滑坡事故、內蒙古赤峰寶馬礦業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同步介入,依法查辦事故背後的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對一批瀆職侵權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目前已有25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2017年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處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495人。最高檢對河南登封興峪煤礦煤與瓦斯突出等12起重大事故掛牌督辦,陝西、廣東、河南檢察機關同步介入“西安地鐵問題電纜”“新豐練溪托養中心事件”“中儲糧南陽直屬庫光武分庫小麥變質”事件調查。

9月22日,最高檢發佈消息,檢察機關在介入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中,依法對25名涉嫌怠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採取了相關強制措施。

織密追逃網,

境外不再是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貪官外逃,貽害無窮。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能讓外國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後路。”

5年來,檢察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堅持把追逃追贓放在與辦案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強化措施,綜合施控,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2014年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于當年9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之後連續3年,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最高檢不斷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與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了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與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外交部等部門建立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資訊溝通機制,將檢察機關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與公安機關開展的“獵狐”專項行動有機結合、形成合力。

5年來,各級檢察機關綜合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司法合作、境外追訴等多種措施,展開了聲勢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贓行動,外逃人員聞風驚慌,無處躲藏。

2015年5月9日,潛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檢察機關隨即向其宣讀逮捕決定並交付執行,此案由此成為檢察機關專項行動中首個成功的國際執法合作案例。

據瞭解,從2014年9月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到今年9月,已從40個國家和地區遣返、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16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34人。江西、遼寧、河南等地檢察機關對歸案的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等人依法偵查、提起公訴。

同時,檢察機關積極拓展追繳腐敗資產管道,最高檢與最高法共同制定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與美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司法部門加強磋商,開展務實協作,探索對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檢察機關先後對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等27件職務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不讓腐敗分子從經濟上撈到好處。檢察機關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及時接收審查處置有關部門移送的可疑交易線索,及時運用出入境控制、網上追逃、扣押、凍結等多種手段,封堵涉案資金轉移境外的管道,防範和切斷犯罪嫌疑人轉移違法所得通道。

持續抓預防,

營造風清氣正乾淨幹事的好氛圍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既要堵塞螻蟻的洞穴,又要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些人在腐敗泥坑中越陷越深,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其身上出現的一些違法違紀的小錯,黨組織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網開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導致要麼不暴露,要麼就出大問題。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癰遺患。這是對幹部的愛護。”

5年來,檢察機關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深刻含義,緊緊結合辦案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積極履行預防宣傳、預防調查、犯罪分析、制度建設等六項職責,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努力從源頭上發現貪腐背後的“黑洞”並給予積極治理。

最高檢部署開展了進機關、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五進”預防活動,加強對100個重點預防專案掛牌督辦,推動19個省份出臺預防條例或決議;結合辦案創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微電影等,加強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普遍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專題報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統性、行業性、區域性職務犯罪的特點和原因,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編制檢察機關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基礎目錄,推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納入信用體系建設和相關行業市場准入制度;聯合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等等。

特別是,最高檢和各地檢察機關圍繞國家“三大戰略”(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開展的專項預防,與國務院扶貧辦開展的涉農扶貧專項預防,在工程建設領域持續進行的專項預防以及在民政系統和非公經濟等領域開展的特色預防等,為推動重點行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維護國家資金安全、確保從業人員乾淨幹事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切難題,只有在實幹中才能破解;一切願景,只有在實幹中才能實現。在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面前,全國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統一部署,堅決擁護、積極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牢記使命,勇於擔當,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作出自己的貢獻。

“我們黨嚴肅查處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嚴重違紀問題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緊盯微腐敗,

群眾身邊“蠅貪”“蟻貪”不放過

回望5年反腐歷程,有三句話12個字始終是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一以貫之的原則——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有案必辦。最高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重要指示,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打虎”的同時,“拍蠅”不能手軟,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5年來,檢察機關圍繞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緊緊盯住征地拆遷、招生入學、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環境保護、食藥安全、三農補貼、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等重點領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現象,部署開展了查辦損害群眾利益腐敗案件、整治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等一系列專項工作,各地結合自身情況又開展了眾多小專項工作,範圍涵蓋保障民生民利的各個方面。

2013年,最高檢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僅此一項活動,全國檢察機關就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賄案件1.6萬余件2.3萬餘人,涉案金額55億餘元。

2014年,最高檢部署開展了打擊涉農犯罪、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專項活動;

2015年,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集中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2016年,部署開展了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通過一系列專項工作,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小官大貪”等群眾身邊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一大批諸如村幹部貪污征地拆遷補償款、食藥人員與屠宰企業合謀騙補貼、招生人員接受家長賄賂、執法監管人員對非法採礦行為視而不見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蒼蠅”“蛀蟲”在專項工作中落網,形成了震懾,保護了民利。

用力抓反瀆,

下功夫懲治不作為亂作為腐敗行為

老百姓痛恨貪污賄賂犯罪,對不落腰包的瀆職侵權犯罪同樣不滿。5年來,檢察機關緊扣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用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

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推動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問題。

2013年至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7萬件3.9萬餘人,年平均立案人數保持在1.3萬人以上,3年同比上升23%。黑龍江延壽看守所發生在押人員殺警脫逃、訥河監獄發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機進行網路詐騙惡性案件後,檢察機關及時介入,依法對涉嫌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犯罪的監管人員立案偵查。

尤其是在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面前,檢察機關反應迅速,表現了應有的責任擔當。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通化八寶煤業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山東青島特大輸油管道爆炸事故、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特大火災事故、深圳光明新區重大滑坡事故、內蒙古赤峰寶馬礦業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同步介入,依法查辦事故背後的怠忽職守、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對一批瀆職侵權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目前已有25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2017年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處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495人。最高檢對河南登封興峪煤礦煤與瓦斯突出等12起重大事故掛牌督辦,陝西、廣東、河南檢察機關同步介入“西安地鐵問題電纜”“新豐練溪托養中心事件”“中儲糧南陽直屬庫光武分庫小麥變質”事件調查。

9月22日,最高檢發佈消息,檢察機關在介入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中,依法對25名涉嫌怠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採取了相關強制措施。

織密追逃網,

境外不再是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貪官外逃,貽害無窮。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能讓外國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後路。”

5年來,檢察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堅持把追逃追贓放在與辦案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強化措施,綜合施控,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2014年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于當年9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之後連續3年,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最高檢不斷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與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了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與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外交部等部門建立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資訊溝通機制,將檢察機關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與公安機關開展的“獵狐”專項行動有機結合、形成合力。

5年來,各級檢察機關綜合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司法合作、境外追訴等多種措施,展開了聲勢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贓行動,外逃人員聞風驚慌,無處躲藏。

2015年5月9日,潛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檢察機關隨即向其宣讀逮捕決定並交付執行,此案由此成為檢察機關專項行動中首個成功的國際執法合作案例。

據瞭解,從2014年9月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到今年9月,已從40個國家和地區遣返、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16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34人。江西、遼寧、河南等地檢察機關對歸案的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等人依法偵查、提起公訴。

同時,檢察機關積極拓展追繳腐敗資產管道,最高檢與最高法共同制定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與美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司法部門加強磋商,開展務實協作,探索對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檢察機關先後對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等27件職務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不讓腐敗分子從經濟上撈到好處。檢察機關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及時接收審查處置有關部門移送的可疑交易線索,及時運用出入境控制、網上追逃、扣押、凍結等多種手段,封堵涉案資金轉移境外的管道,防範和切斷犯罪嫌疑人轉移違法所得通道。

持續抓預防,

營造風清氣正乾淨幹事的好氛圍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既要堵塞螻蟻的洞穴,又要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些人在腐敗泥坑中越陷越深,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其身上出現的一些違法違紀的小錯,黨組織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網開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導致要麼不暴露,要麼就出大問題。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癰遺患。這是對幹部的愛護。”

5年來,檢察機關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深刻含義,緊緊結合辦案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積極履行預防宣傳、預防調查、犯罪分析、制度建設等六項職責,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努力從源頭上發現貪腐背後的“黑洞”並給予積極治理。

最高檢部署開展了進機關、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五進”預防活動,加強對100個重點預防專案掛牌督辦,推動19個省份出臺預防條例或決議;結合辦案創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微電影等,加強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普遍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專題報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統性、行業性、區域性職務犯罪的特點和原因,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編制檢察機關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基礎目錄,推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納入信用體系建設和相關行業市場准入制度;聯合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等等。

特別是,最高檢和各地檢察機關圍繞國家“三大戰略”(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開展的專項預防,與國務院扶貧辦開展的涉農扶貧專項預防,在工程建設領域持續進行的專項預防以及在民政系統和非公經濟等領域開展的特色預防等,為推動重點行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維護國家資金安全、確保從業人員乾淨幹事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切難題,只有在實幹中才能破解;一切願景,只有在實幹中才能實現。在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面前,全國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統一部署,堅決擁護、積極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牢記使命,勇於擔當,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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