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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 著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路三大平臺

法制網9月4日訊 記者 王芳 近日, 司法部印發《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對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作出部署。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國務院《“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對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作出部署。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載體, 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制定出臺《意見》, 對於整合司法行政業務職能和法律服務資源,

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準, 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要求,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著眼於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實際需要, 立足“法律事務諮詢、矛盾糾紛化解、困難群眾維權、法律服務指引和提供”的平臺建設功能定位, 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路三大平臺, 到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 到2020年總體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網路體系, 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的標準化、精准化、便捷化, 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

《意見》分別對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路三大平臺建設作出了具體規定。 在實體平臺建設中, 明確以縣(市、區)、鄉鎮(街道)為重點, 分別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對地(市)一級實體平臺建設不作統一要求, 在村(居)一級, 推進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 在熱線平臺建設中, 明確了熱線平臺的對外服務功能和後臺管理功能。 在網路平臺建設中, 規定網路平臺由部、省兩級平臺組成, 提出要形成以部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為中樞、以各省(區、市)公共法律服務網為支撐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站集群, 通過多種終端提供法律服務。

為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意見》提出, 各地要積極爭取把平臺建設納入黨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納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 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為平臺建設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此外, 《意見》還從推進工作落實、完善經費保障、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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