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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正和男友在賓館睡覺男店主卻刷卡進來了

新文化訊4月1日下午2點, 長春市民小紅(化名)給本報打來電話說, “我和我男朋友去賓館住宿, 在沒有穿衣服且還在睡覺的情況下, 賓館的男老闆就帶著客人用萬能鑰匙開門看房間, 這是對我隱私權的侵犯……”

當事人:做法讓人難以理解

“3月31日晚11點左右, 我和男友在凱旋路與鐵北二路的好家賓館住宿, 因為我男朋友在那附近上班, 我倆每次都去這裡住, 所以老闆直接收我50元的住宿費, ”小紅說, “到了4月1日上午11點左右, 我們還沒起床在睡覺, 甚至連衣服都沒穿, 這時賓館的男老闆卻突然帶著一位男客人進屋看房了。

”還在睡夢中的小紅聽到有人進來了, 感覺到很害怕。 “當時我都嚇蒙了, 因為老闆沒敲門, 而是直接刷卡進的門, 開門後我就問他們什麼意思, 男老闆並沒有回復我, 而是還和看房的客人說, 這個房間夠大, 夠5個人住了。 ”

“這位男老闆介紹完房間的情況後就帶著那個男的出去了, 關鍵是我和男朋友都沒有穿衣服, 這種做法讓人難以理解。 ”小紅說, “我和男朋友下樓退房的時候, 男老闆的確和我道歉了, 說不是故意的, 但這種事情還分故意不故意嗎?而且老闆娘還說要把50元房費退我, 這不是錢的問題!”據小紅介紹, 老闆娘說退她50元房費, 甚至表示要雙倍退錢, “我當時就告訴這位老闆娘說, 也不差這50元錢, 但事不是那麼回事,

要是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 他們也是這個態度嗎?”

“我今年才20多歲, 而且還是一個女生, 兩個男的突然進了我的房間, 換成誰誰能接受?如果要是我男朋友自己住, 或者是兩個男生住宿, 肯定和現在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小紅說, “我覺得這不是道歉的問題, 男老闆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我的隱私。 ”

男老闆:不是故意進的

4月1日下午3點, 記者來到了凱旋路與鐵北二路的好家賓館瞭解情況, “我承認的確有這麼回事, 但我並不是故意的, 因為11點左右3樓的客人基本都退房了, 我忘記那屋還有人了。 ”賓館的老闆白先生說, “一位客人說要一個能住下5個人的大房間, 我就把他領進那屋了, 刷卡進門後我才發現有兩個客人還沒退房。 ”白先生稱,

看到屋裡有人後他便帶客人出來了, “當時也不方便道歉, 然後和客人說完房間的情況後就出來了。 ”

“在他們倆下樓後, 我便馬上道了歉, 說實在對不起, 然後我妻子也表示不收房費, 但她覺得退錢是在侮辱她。 ”白先生說, “當時我們家好幾個人都和她道歉了, 但她覺得這侵犯了她的隱私權, 態度比較激烈, 無論如何都不接受我的道歉。 ”

針對此事,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劉海波表示, 按照《侵權責任法》有關規定, 賓館經營者應當賠禮道歉, 以雙倍的住宿費作為賠償的方式, 是較為適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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