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女子價值30多萬項鍊在美容院丟失 起訴要求索賠

做美容時取下價值三十多萬的翡翠項鍊, 事後消費者忘記要將項鍊帶走, 美容院店員亦忘記提醒。 次日消費者回店尋找時, 項鍊已經不見蹤影, 雙方遂法庭相見。 “315”來臨之際, 南京秦淮法院公佈了這樣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該院審理後認為, 項鍊系由美容師摘下並存放, 美容師有妥善保管義務, 但消費者事後忘記索要, 也有一定責任。 最終, 法院判決美容院承擔65%的賠償責任, 需賠償吳女士19萬余元。

消費者項鍊丟失

告美容院索賠

2015年6月30日臨近中午時分, 南京市民吳女士和女兒至住家附近某美容院進行美容美體護理, 美容師小劉將吳女士佩戴的帶有一個吊墜的翡翠項鍊取下, 並放置在2號櫃子中。

做完美容後, 吳女士拔腿就走, 小劉也沒想起來提醒吳女士戴上項鍊。 次日早晨, 吳女士起床準備戴項鍊時, 才發覺項鍊不見了。 吳女士趕緊前往某美容院尋找,

美容院發動了所有員工尋找, 均未找到。 隨後, 吳女士報了警。

因吳女士稱這條項鍊價值30多萬, 警方也比較重視, 調查了所有能調查的人, 但因這家美容院規模較小, 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等技防設施, 導致警方沒有找到任何有效的線索。

警方只得建議雙方協商賠償事項,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隨後, 吳女士和美容院進行了協商, 但沒有結果, 吳女士只得將美容院告到秦淮法院, 稱美容院沒有盡到對消費者物品的謹慎保管義務, 請求法院判決美容院賠償自己的32萬餘元, 並承擔訴訟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