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亮
來看兩條和兒童有關的新聞:一則是“12歲男孩謊稱找父母把50歲‘老司機’騙到深山中”, 在另一門戶, 標題更直接“12歲男孩將50歲司機騙至200公里外深山:我想散心”;另一則看似題材有異, 但實則完全有“併案處理”的“同類項”可提取:少女身懷“絕世武功”被撞瞬間飛身上車後淡定落地。 (新安晚報)
當然, 有一定新聞閱歷的人多半在點開新聞瞬間就猜到後續走勢。 前者, 不會有罪案劇式懸疑驚悚的九曲一折、驚心動魄, 十來歲小孩騙老司機進深山, 也不過是青春期叛逆, 孩童耍痞玩賴的惡作劇;後者, 自然更別期待真有超級少女、功夫神童,
剝離“騙術、神功”的噱頭, 剔除年齡身份的修飾, 前者, 不過是問題兒童離家出走;後者就是稀鬆平常街頭車禍。 全無獵奇色彩, 談興頓時銳減。 不過, 這兩起事故卻可並在一處, 探究一番。
去偽存真, 才是深入核心的第一步。 說可合題並論, 是因一來這實屬兩起“車禍現場”:若說娛樂界演出事故, 能被戲稱“車禍現場”, 那前者兒童狡黠、老司機翻車, 人生閱歷不敵少年心機, 也堪比一次活生生“車禍現場”;而後者不用喻指, 就是實打實車禍。 二則, 倆當事者, 應也年齡相仿;再者, 一個騙功驚人, 一個“身手了得”, 都評論視為某種意義上“神童”。
如此多相似, 也只是表面湊巧,
同樣, 神功罩體的車禍, 更不能娛樂調笑罷了。 同樣應嚴肅對待, 如果當事者真是未成年小學生, 連共用單車都有規定12歲禁用的政策兜底, 騎電動車顯然更應重視。 小學生若都“闖燈”成習慣, 對這種全民性交通文化痼疾反思, 真不該被“絕世神功”段子輕巧遮蔽。 “電動車闖燈被撞全責還被判賠機動車修車錢”被稱大快人心,
總之, 兩起事件, 不該被對倆“神童”的獵奇化娛樂化消解掉, 而該實實在在對暴露的問題進行及時補救。 哪怕是惡搞神化倆孩子, 也是在毀他們, 順帶也毀了更多值得堅守和敬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