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高中在一起, 那時候小, 也不關心家庭條件, 到該結婚的時候了, 才知道他家裡一直租房子住, 我父母不願意, 就要求有房才能結婚, 他們就買了一套房, 當時只知道他們是貸款買的, 首付了三十萬, 貸了20萬, 當時我家人都沒有提過要加名字的事。 後來我知道了, 當時買房地首付他家借了十幾萬, 不過我也一直沒有給我父母說, 是覺得他的父母會還這些錢, 後來老公的姐姐買房我老公出了四萬, 結婚後一年我老公做生意賠了5萬多, 也可能更多, 當時也沒細算, 結婚我娘家給陪嫁了一輛8萬的車。
現在孩子不到一歲, 我全職在家帶孩子, 今天老公給我說, 他父母明年就不打算掙錢了, 準備在家看孩子讓我去上班, 我是不同意的, 因為他的父母太溺愛孩子, 我怕孩子被慣壞, 當然我也沒有想要他父母掙錢給我們花的意思, 我的想法是, 他們能夠自己吃喝就可以了。
重點來了, 老公的意思是, 當初首付借的錢是需要我們兩個還的, 房貸也是我們兩個一起還, 雖然說我沒有上班, 沒掙錢, 但是還帳也是用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還啊, 而且我以後肯定也會掙錢的, 還帳影響的也是我們夫妻的共同生活啊。
我給老公了兩個方案,
第一個是把房子賣了, 把他父母的錢還給他們, 我們出去租房子, 但是他說不行, 這樣太丟人了,
第二個是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 如果不能加, 就去公證處公證一下, 以後我們共同還帳, 我沒有任何怨言。
我把這個想法給老公說了以後, 老公說:“你怎麼好意思說的?”
補充:
雖然我沒掙錢, 但也沒怎麼花錢, 不化妝不買護膚品, 結婚一年半買衣服花錢不超過1000, 就連結婚穿的衣服都是我媽媽給我買的。 花錢的大頭基本都是給寶寶花的。
老公一個月工資四千, 還房貸2000, 如果要我們還帳, 我不掙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我說的有錯嗎?雖然沒想著和他離婚, 但就是覺得這樣我比較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