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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禁止對學齡前兒童教中文拼音數位運算等

華商報訊4月1日, 《陝西省學前教育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截止日期為4月17日。

《條例》規定, 年滿3周歲的學齡前兒童應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則申請入學。 學前教育機構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或測查, 應按照有利於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便於管理的原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編班。 可以實行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辦學形式, 上述形式可分別設置, 也可混合設置。

學前教育機構收費和經費使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收費公示, 收費專案和標準向社會公開,

接受監督。 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對學前教育機構的收費實施監管。

學前教育機構應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 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 科學安排教育內容和方法, 滿足學齡前兒童感知、體驗、探索需求, 保護、培養學齡前兒童的興趣和想像力。 禁止對學齡前兒童以集中授課方式開展中文拼音讀寫、漢字讀寫、數位書寫運算和外語認讀拼寫等訓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 責令停止招生、停止辦園, 可並處5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 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違規收費, 違規使用經費的;擅自改變學前教育機構使用性質和規模的;未按規定使用工作人員的;虐待、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侮辱人格等損害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的;未執行保育教育、膳食營養、衛生保健、安全管理等相關規定的。

如果你對《條例》有建議, 可在4月17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通訊位址:陝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 郵遞區號:710006, 連絡人蔡軍, 電話:63916419, 傳真:63916444, 電子郵箱:shfzc872944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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