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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經李克強總理簽批,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決定自2017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通知》指出, 土地調查是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 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目的是全面查清當前全國土地利用狀況, 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資料, 健全土地調查、監測和統計制度, 強化土地資源資訊社會化服務, 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 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對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 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對象是我國陸地國土。 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 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佈等狀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 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土地條件, 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 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 應當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 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佈和保護狀況。

《通知》強調, 調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資料為目標。 具體安排是:2017年第四季度開展準備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 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資料庫建設;2019年下半年,

完成調查成果整理、資料更新、成果匯交, 匯總形成調查基本資料;2020年, 匯總調查資料, 完成調查工作驗收、成果發佈等工作。

《通知》要求,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 為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和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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