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委出臺《八屆荊門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
擬分年度分批次對市委所管理的109個黨組織進行巡察,
並適時開展巡察“回頭看”,
確保實現一屆任期內巡察全覆蓋。
規劃明確了政治巡察定位,
要求提高政治站位,
突出監督重點,
強化成果運用,
切實發揮巡察監督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按照規劃要求,
2017年至2021年,
市委將組建5個巡察組,
每年開展2輪常規巡察,
每組每輪巡察2—3個黨組織,
並對上輪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督查。
根據實際情況,
每年選擇相應主題和單位開展專項巡察。
規劃明確了市委巡察範圍、物件和監督內容。
巡察物件為市委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根據工作需要,
市委巡察組可以對縣(市、區)的巡察對象開展巡察。
巡察方式採取“常專”結合,
其中常規巡察為全面“政治體檢”,
重點檢查被巡察黨組織在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選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專項巡察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民生問題,
適時啟動。
規劃同時明確2020年前市縣黨委巡察機構每年開展一次扶貧領域專項巡察,
並要求縣(市、區)黨(工)委有選擇、有重點地對行政村(社區)、基層站所進行巡察。
目前,
市委5個巡察組正在對3個市直單位黨組織進行常規巡察,
對2個縣(市、區)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
根據市委部署安排,
下一步,
市委5個巡察組將全部轉入其他縣(市、區)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
為打贏脫貧攻堅仗提供堅強保障。
(通訊員 蔡正平 付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