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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化糾紛 促穩定 為錦江注入“和諧力量

近日, 來自儀隴縣的蔣豔萍拿到了被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拖欠的最後一筆勞動報酬。 據瞭解, 在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的調解下, 和蔣豔萍一樣的共計62名來自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員工拿到了最後一筆被拖欠的勞動報酬。 人民調解已經成為基層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主要方式, 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工作, 成為社會的“免疫系統”。 據瞭解, 全區每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000餘件, 調解成功率98%左右, 基本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矛盾不出街道, 極大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為“平安錦江”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妥善處理集體欠薪糾紛

積極發揮勞動糾紛調解作用

近日, 來自儀隴縣的蔣豔萍拿到了被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拖欠的最後一筆勞動報酬。 和蔣豔萍一樣拿到最後一筆被拖欠勞動報酬的還有61名來自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員工。

據介紹, 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去年招聘了大量員工進行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 由於招生效果不理想, 收益受到影響, 無力支付員工工資, 欠薪金額高達64萬元。 9月4日, 在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 天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與被拖欠勞動報酬的62名員工達成了調解協定, 分三批給付勞動報酬。

9月4日當天, 縱軟體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給付了18萬元;9月18日, 給付15萬元;9月30日給付28萬元。 達成調解協定後, 9月7日, 區法院立案受理了該勞動糾紛的司法確認申請, 並出具了民事裁定書。 據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工作人員介紹, 本次糾紛申請人大多數是90後。 “最終和學校方面在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達成了協議, 大家對這個結果都比較滿意。 ”委託代理人姚萍告訴筆者。

據悉, 自今年7月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正式運行以來, 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已接受諮詢百餘人, 受理調解勞動糾紛83件, 結案82件, 成功調解勞動糾紛並經法院司法確認的有80件, 涉及金額101萬餘元, 已自動履行到期金額68.9812萬元。 合力化解勞動糾紛,

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使勞動糾紛解決在了萌芽狀態, 對預防勞動糾紛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積極作用, 構建了和諧文明的社會關係。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性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加大行業專業性領域矛盾糾紛調處力度, 在區司法局的支持下,

區勞動糾紛聯調中心專門成立了錦江區勞動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配備了2名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調解能力強的退休法官為調解員, 按照“機構上依法組建、服務上便民利民、工作上循序漸進、理念上開拓創新”的工作原則, 讓調委會的工作既務求實效又能體現特色。

調處網路全覆蓋

調處工作全落實

筆者從區司法局獲悉, 錦江區現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16個, 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84個, 有人民調解員507人。 近年來, 區司法局圍繞“平安錦江”建設,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以四項措施規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 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據悉, 錦江區通過建立無縫銜接的區司法局牽頭、街道司法所指導、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協調、居民院落人民調解員實施的“四級人民調解網路體系”, 實現調處網路全覆蓋。 依託矛盾糾紛“三三制”(指對於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根據調解具體情況可由人民調解小組、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分別調處三次的人民調解制度)在院落由人民調解員在家長里短中排查矛盾糾紛, 發揮置身於群眾中的作用化解矛盾糾紛,調解不成的糾紛引導到社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若仍然調解不成功的糾紛再由街道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經街道主持調解未果的,由司法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從人民調解專家庫抽取相關調解專家進行調處,著力做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區,複雜重大案件聯合調處,全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為實現調處工作全落實,區司法局建立了重點糾紛排查機制,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健全矛盾糾紛情報資訊網路,及時發現導致矛盾糾紛的潛在因素,迅速反應,及時處置;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

同時,建立了以個人名字命名的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用法律弄清是非,用道德化解糾紛,用真情融化矛盾,捕捉社情民意優勢,因勢利導,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此外,區司法局還建立了個案風險評估、研判機制,嚴格執行矛盾糾紛排查日報告制度,重點排查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隱患。每年街道、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糾紛1000餘件,極大地維護了轄區穩定。

加強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鞏固、規範街道、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基礎上,錦江區深入推進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等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早在2012年,我區就成立了派駐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切實加強“訴非對接”,把糾紛化解在訴前,每年調解糾紛400餘件,減少了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2015年2月,我區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搭建調處一站式平臺,每年調解交通事故案件600餘件,減少了訴累,得到群眾的好評。今年7月,我區成立了勞動爭議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推動、行政參與、社會聯動、多元並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該舉措不僅妥善、快速解決了勞動糾紛案件,提高了勞動糾紛的處理效率,使勞動糾紛解決在了萌芽狀態,還從源頭上化解了社會矛盾,對預防勞動糾紛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構建了和諧文明的社會關係。

人民調解已經成為基層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主要方式,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工作,好比社會的“免疫系統”。筆者從區司法局獲悉,錦江區每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000餘件,調解成功率98%左右,基本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矛盾不出街道,極大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平安錦江”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人民調解與訴訟、仲裁等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相比,更加方便、快捷、靈活、經濟,調解組織延伸到村、社區等社會最基層,一旦發生糾紛,爭執方隨時隨地都能找到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員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能馬上開展調解工作,能第一時間盡可能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調解過程是非強制性的,“進”可以由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確認,具有法律效力,“退”則可以選擇訴訟、仲裁等其他方式解決。而且調解是不收取任何費用,非常經濟。現在越來越多人選擇通過調解解決問題,而且越來越多90後年輕群體認識到調解的作用,學會用調解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區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筆者。

文:李蕾

圖:李蕾 譙茜芸

編輯:王旋力

發揮置身於群眾中的作用化解矛盾糾紛,調解不成的糾紛引導到社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若仍然調解不成功的糾紛再由街道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經街道主持調解未果的,由司法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從人民調解專家庫抽取相關調解專家進行調處,著力做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區,複雜重大案件聯合調處,全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為實現調處工作全落實,區司法局建立了重點糾紛排查機制,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健全矛盾糾紛情報資訊網路,及時發現導致矛盾糾紛的潛在因素,迅速反應,及時處置;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明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

同時,建立了以個人名字命名的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用法律弄清是非,用道德化解糾紛,用真情融化矛盾,捕捉社情民意優勢,因勢利導,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此外,區司法局還建立了個案風險評估、研判機制,嚴格執行矛盾糾紛排查日報告制度,重點排查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隱患。每年街道、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糾紛1000餘件,極大地維護了轄區穩定。

加強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鞏固、規範街道、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基礎上,錦江區深入推進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等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早在2012年,我區就成立了派駐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切實加強“訴非對接”,把糾紛化解在訴前,每年調解糾紛400餘件,減少了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2015年2月,我區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搭建調處一站式平臺,每年調解交通事故案件600餘件,減少了訴累,得到群眾的好評。今年7月,我區成立了勞動爭議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推動、行政參與、社會聯動、多元並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該舉措不僅妥善、快速解決了勞動糾紛案件,提高了勞動糾紛的處理效率,使勞動糾紛解決在了萌芽狀態,還從源頭上化解了社會矛盾,對預防勞動糾紛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構建了和諧文明的社會關係。

人民調解已經成為基層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主要方式,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工作,好比社會的“免疫系統”。筆者從區司法局獲悉,錦江區每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000餘件,調解成功率98%左右,基本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矛盾不出街道,極大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平安錦江”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人民調解與訴訟、仲裁等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相比,更加方便、快捷、靈活、經濟,調解組織延伸到村、社區等社會最基層,一旦發生糾紛,爭執方隨時隨地都能找到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員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能馬上開展調解工作,能第一時間盡可能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調解過程是非強制性的,“進”可以由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確認,具有法律效力,“退”則可以選擇訴訟、仲裁等其他方式解決。而且調解是不收取任何費用,非常經濟。現在越來越多人選擇通過調解解決問題,而且越來越多90後年輕群體認識到調解的作用,學會用調解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區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筆者。

文:李蕾

圖:李蕾 譙茜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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