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寧派出所對轄區網吧進行拉網式排查, 對一家違規操作的網吧開出三千元罰單。
面對蜀黍的鏡頭最重要的是保持微笑……
2017年10月11日晚, 西寧派出所民警在集中開展網吧等行業場所隱患清零行動中。 在檢查西寧路某網吧時, 發現該網吧內出現不按規定登記的情況, 網吧管理人員未按規定登記、核實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資訊。 隨即, 民警將相關人員帶至派出所調查處理。
據調查, 該網吧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 依法給予該網吧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的處罰。 目前,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電腦未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 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資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