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剛過, 新婚不久的大同與小姍便鬧起了離婚。
說起緣由, 小姍憤憤不平:我千里迢迢隨他回老家過年, 滿眼生面孔滿心惶惶然,
大同一臉無辜: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們, 難得湊一塊, 哪能不喝點?
就這樣, 小姍罵大同酒鬼, 大同煩小姍不識大體, 倆人抵死對峙, 離婚戰火一觸即燃, 引來不少救火人。
小惠便是其一, 她是小姍閨密, 把小姍拉到一邊細聲細語講了一個故事, 她家男人喜打牌, 經常吃完飯抹抹嘴就往外跑, 有段時間小惠很生氣, 叉在門前讓他選, 家還是牌, 男人著急走, 說了句“莫名其妙”摔門離去。 小惠覺得該給男人點顏色看看, 擬了份離婚協議, 離家出走了。
一番拉鋸後, 男人真不打牌了, 卻忙了起來, 日日加班。 小惠一度以為他有了別的女人, 痛不欲生。 後來得知, 男人假借加班之由,
一番話把小姍說得低頭不語, 細想想, 吃喝嫖賭, 大同只占了“喝”這一項, 也只是過年時喝點, 就憑這, 抹殺愛情?是有點過了。
男人的興趣, 無非抽煙喝酒打牌玩足球麻將。
煙酒不利健康的理論, 男人心中有數, 關起門來柔情規勸, 男人吃這套。
愛上他的打牌足球類興趣吧, 與他一起同歡呼, 共激動, 是件挺美的事兒。
實在愛不上, 也請心懷尊重。 犯不著跟興趣搶男人, 若硬來, 只怕有逼惡為良的初衷, 卻造成官逼民反的結局。
小惠說得對, 男人, 就那點愛好, 不妨成全他。 只要他玩而不賭, 何必威逼他呢?同理, 只要他喝卻不酗, 適當的給他點面子吧。
換位思考, 如果男人要求女人戒掉逛街,
另外, 婆婆雖不屬興趣範疇, 道理卻通用:跟婆婆搶男人, 不如跟男人一起愛婆婆。 如果做不到愛上她, 也請尊重他們母子間的親情。
聰明豁達的女人, 只會借助男人所好為愛添彩, 愚蠢的女人才會讓男人做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