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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字非常有門道,檢察官帶你看

今天一好友喜得千金, 取名歐陽安諾, 寓意“安若泰山, 一諾千金”, 名字很好聽, 起碼比她爹的強多了。

說起取名字, 我表示水土不服,

就服廣大網友。

比如說

最近有一個女嬰, 直接取名叫“王者榮耀”, 戶口本上直接就霸氣側漏了, 瞬間就火遍了朋友圈。

還有一個叫“黃埔軍校”的大學生, 剛報到三天, 就在學校了火了, 常被人問名字的由來。

像這樣比較有新意的名字還有很多, 比如說“支付寶”、“郝牛”、“史詩王爵”、“唐僧”等等。

有網友笑稱這是“坑娃”, 因為名字往往是要跟隨一生的, 擔心因為名字比較奇特而給孩子的生活帶來困擾。

不過名字本身作為一個符號, 父母在取名字的時候是有很大自由權的, 法律上沒有太多強制性規定, 高興就好。

比如說

雖然我們傳統上一般孩子隨父姓, 但也可以隨母姓, 或者二者組合, 或者二者都不隨。

對於取名用字, 在一定前提下也是有限制的。

比如說

名字不能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 不能違背民族良俗的, 或者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

如果孩子父母硬要任性違反這些規定給孩子取名字, 那可能就上不了戶口了。

人的名, 樹的影。 姓名權屬于具體人格權, 包括登記於戶口名簿的正式姓名,

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這些都是依法受到保護的。

現實生活中, 侵犯姓名權的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

比如說

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 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 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或者使用他人的姓名, 冒充他人進行活動, 以達到某種目的。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 在取名字的時候不得基於不正當目的取和別人相同的名字。 有一個真實案例:

黃某與何某系鄰居, 兩家素來不和。 2014年2月, 黃某因病去世後, 何某買了只寵物狗, 取名“黃某”, 與病逝的黃某名字相同。 在每次見到黃某的家人時, 何某就故意喚其寵物狗的名字, 有意對死者進行侮辱。 最後,

黃某的家屬把何某告上法庭, 並獲得了法庭的支持。

所以說, 取什麼名字是你的自由, 你高興就好, 但不要侵犯到別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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