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退伍軍人,
地質勘探隊的司機。
事情發生的那天, 他駕駛著一輛滿載汽油的十輪大卡車深入塔里木盆地的塔克拉瑪幹沙漠。 因卡車中途拋錨修理, 落伍於車隊而誤入歧途, 幾個小時後, 他才發覺車隊走的不是這條路, 正欲倒車退回, 車內的燃油耗盡熄火, 他便拎了只油桶準備下車到後箱大油罐取油。 沒想到剛停下來來, 車門兩旁就被一群餓狼包圍, 根本不可能走出駕駛室。 幸好他帶著一支“七九”步槍, 槍法又極准, 便旋下門窗玻璃, 不慌不忙兩記點射, 打死兩條公狼。 狼群驚慌逃竄。 本來,
他以為, 狼群在得不到食物的情況下會自動散去。
在狼平靜下來的片刻, 他仍然嘗試著下車汲油, 卻沒有一次成功過。 無論怎樣節省, 他也沒有把最後一塊乾糧留到第11天······飲水, 也在第13天喝幹了最後一滴, 他不敢浪費尿液, 撒尿時都用茶缸盛著, 喝下去。 車門玻璃被狼身子的輪番衝撞撞開了一個口子。 幾隻狼爪同時伸進來······他摸出一把電工刀, 全力猛剁, 一隻狼爪被砍了下來。 那狼慘嚎著逃走, 沒跑出多遠就被狼群分食了······他也急需補充······他抓起那只狼爪, 連毛帶骨啃下去。 饑渴使他有些神志不清了, 他打開那扇破車窗, 想用手指從車門上抹一點露水滋潤一下行將乾裂的口腔,
四個月後, 才有另一輛迷路的卡車在這兒被發現了這輛滿載汽油的美式GMC軍用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