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都在說全面取消農業戶口, 一些情況還是可以再次將戶口遷回農村這件事。 可是仔細想想發現不對勁, 既然農業戶口不存在了, 何來遷回一說?為什麼還是有人想方設法的將戶口遷回呢?具體說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第一, 戶口取消後土地還是農民的嗎?
不願將戶口遷出,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害怕農村權利失去保障, 拿著一張城鎮戶口成為無房, 無地, 無工資的三無人員吃什麼?喝什麼?
土地是咱們的根, 既然擔憂這個問題, 為了促進工作順利進行, 國家發佈了一個指導意見對此作出解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其中一點就強調了不得以退出土地三大權利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換而言之, 城鎮戶口下的房子, 土地都還是自己的。 有了這一前提條件, 即便是農業戶口還是城市戶口都不再害怕了。
第二, 城市居住證是什麼意思?
有農轉非的農民朋友告訴, 說是在城市落戶半年後可以申請城市居住證。 領到城市居住證後兩方權利會發生怎樣改變?
農轉非的朋友, 城市所有的權利不會接著全部落到頭上。 就像玩遊戲一樣, 需要通關。 能否領到城市居住證這是第一關,
第三, 農轉非應該在哪生活?
農轉非後在哪生活並沒有特別的要求, 農村雖然統一改成居民戶口但是並沒有強制要求咱們進城居住。 完全秉著自願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