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伴結婚二三十年了, 那時候家裡窮, 連婚禮都沒有, 請親戚吃了婚宴, 就算是結婚了。
婚後不久, 我跟老伴就來了縣城, 靠擺攤維持生活,
起早貪黑, 店裡的生意也挺好的, 老顧客很多。 如今, 兒子也大學畢業了, 還沒有找工作, 不是嫌累就是嫌錢少, 我就讓他來店裡幫忙。
兒子卻早上起不來, 來了店裡也是抱著手機玩, 老伴氣的睡不著。 沒多久, 兒子認識了一個女孩, 長得挺漂亮的, 打扮時尚, 兒子讓我準備十萬彩禮, 他要結婚了。
看兒子對那姑娘挺上心, 說不定成家了, 兒子也就願意出去找工作了。 我跟老伴湊齊了彩禮錢, 還幫兒子付了首付, 他們就成婚了。
雖然兒子兒媳搬到新房了, 可到了飯點, 就跑過來吃飯, 隔得也不遠。 兒媳挑食, 經常吃幾口就放下了, 我只能變著法給她做菜。
他們兩口子每天在家閑著, 買菜吃飯靠我們老人, 買衣服啥的, 兒子也直接跟我要錢, 兒媳也是, 化妝品都是很貴的。
今年, 兒子說要換個新手機, 六七千, 說到我店裡打工來還錢, 等拿到了錢, 兒子就啥也不幹了, 我氣得直哆嗦。
“兒子, 領著你媳婦走吧, 我和你爸養不起你們了,
我和老伴辛苦辛苦工作, 本以為到了老年可以有個依靠, 可兒子兒媳還要靠我們養著, 只怪我們太寵兒子了, 沒有好好教育, 現在, 腸子都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