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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分手理由,能讓你心痛少一點嗎

小時候遇到頭痛腦熱的情況, 就會煩躁抱怨:“頭痛好難受, 哪怕是肚子痛也好點……”

爸媽聽到了, 多半會罵上幾句:“瓜娃子, 哪裡痛都會不好受啊!”

長大了, 自己經歷了失戀, 也經常看周圍朋友失戀。

大家失戀後有個共性, 大意是怪分手的原因太痛苦, 要是換成另一個原因分手, 也許就沒有這麼難過了。

比如朋友楓子, 跟女友是異地戀。

熱戀三個月後, 女孩就被家鄉的爸媽召喚回去、並且不讓她再來楓子所在的城市。

楓子的女友給他的解釋是父母以死相逼, 自己身不由己。

楓子只能默默接受, 因為他是單親家庭, 母親辛苦將他拉扯大, 他也不能扔下母親和手頭的工作去找女友。

所以楓子滿心無奈地說:“這樣的分手原因我怎麼接受啊?哪怕是不愛了再分手也會難受的好一點吧!”

楓子這樣的說法, 當然只是給自己的難過找個藉口罷了。

我們調侃問他:“哪一種分手是不心痛的?要不你換個人換種方法失戀,

再感受一下?”

楓子喝一下大杯啤酒, 歎了口氣。

也有人用老話安慰他:“失戀的心痛是有輕重的, 要看你從什麼角度去想。 ”

的確, 許多失戀的痛苦, 都由內心想法而來。 楓子的情況, 換個角度去想也許就會不一樣。

比如他們相戀的時間還很短, 彼此看到的都還是對方最美好的一面, 能在愛著的時候分開, 也不失為一種美好的遺憾。

因為一生那麼長, 再好的愛情也會歸於平淡。 想一份愛永遠如熱戀時一樣美好, 無遺只是個一廂情願的童話。

有句話說:“相濡以沫會厭倦到老, 相忘江湖會思念到哭。 ”雖然看上去有些極端, 卻仍是有幾分道理的。

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相濡以沫白頭偕老裡,

是有許多紛擾和矛盾的。

所以不能在一起的人就不要強求, 那份愛著時的美好, 反而會像開在心底永遠不謝的花一樣。

偶爾想起, 就有淡淡芳香, 讓你感激人生路上, 曾和那樣一個人相愛過。

這樣看來, 愛著時分手的心痛、也許比厭倦時分手要好得多。

當然, 若是厭倦彼此時才分手, 也可以換個角度去想:與其一起互相折磨, 不如分手各自找新的幸福。

又或是被負心人拋棄的分手, 可以定義為:他不懂自己的好是他的損失,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幸福會在下一站……

不過, 哪一種分手都是會心痛的。

我們只能在心痛時, 換個角度想問題來減輕那份疼痛, 而不是鑽進死胡同擠扁自己讓自己更痛。

調個頭向胡同外面走, 換個角度和方向,

把愛或不愛放在身後塵封或是遺忘, 才能早日走出失戀的陰影、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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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萱小蕾。 已發表鉛字百萬餘、出版圖書《不傾城不傾國》等, 圖文無關,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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