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3月31日淩晨簽發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逮捕令, 朴槿惠隨即被移送至首爾看守所。
據新華社報導,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地時間31日淩晨3時10分左右簽發逮捕令。 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 考慮到檢方提出的朴槿惠涉嫌罪名以及朴槿惠“銷毀證據的可能性”, 法院予以批捕。
韓國第三位被批捕的前總統。
韓聯社分析認為, 一直主張“個人沒有收受一分賄賂”的朴槿惠被批捕是因為法院認為朴槿惠與親信門主角崔順實的共謀關係成立。
朴槿惠涉罪13宗, 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
其中最主要的嫌疑是受賄, 檢方經調查認為, 朴槿惠涉嫌受賄金額達86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34億元)。 按韓國法律規定, 受賄金額1億韓元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 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
此前韓國司法界人士指出, 依據韓國《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
目前, 檢方將有至多20天時間繼續調查, 並且最終正式起訴朴槿惠、把她送上法庭。 朴槿惠40年密友、親信門主角崔順實也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
在法院簽發逮捕令之前, 朴槿惠於30日上午抵達法院, 出庭接受逮捕令簽發前的審問。 庭審持續近9個小時後於當晚19時左右結束。 朴槿惠被移送至法院對面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過夜”, 等待法院裁定結果。
從出庭到被移送看守所, 朴槿惠對媒體記者未發一言。 一名法院人員向媒體透露, 朴槿惠、她的兩名律師以及6名檢察官出席了庭審。
韓國憲法法院10日通過針對時任總統朴槿惠的彈劾案, 朴槿惠成為韓國歷史上首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 失去司法豁免權。
朴槿惠是繼盧泰愚、全鬥煥之後, 第三名被批捕的韓國前總統。 全鬥煥和盧泰愚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 之後於1997年12月22日雙雙獲得特別赦免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