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不知道怎麼聊起來的, 我倆是和平狀態就事論事談起出軌這事。 他再一次強調, 如果我出軌被他發現, 就是離婚。
我聽他說完這話,
我還試圖糾正他這個觀點, 畢竟他身邊男性女性朋友出軌的不少, 哪個也沒因為出軌離婚。 最後他來一句,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我問他我是不是變了, 他說是!
曾經的我,
知道誰出軌,
我能氣死,
恨不得不跟這個人再有往來。
現在的我,
竟然試圖糾正老公的態度。
我覺得自己現在的狀態有點不正常, 心理不正常。 怎麼恢復正常我也不知道辦法。
我出軌都出得不正常, 那時候我非常糾結, 就那時候那糾結的狀態我覺得是一個出軌人正常的心理狀態。
可幾個月下來,
現在的我,
麻木。
坦然跟老公聊出軌的事,
可能就差沒跟他說,
我已經出軌了。
也許我這麼說了,
就真的離了,
我還是比較介意,
因為這個原因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