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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新疆社保加大向困難人員傾斜力度

亞心網訊(記者 馬蓓)今年,我區對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將降低至60%左右,取消單次住院封頂線,各分段報銷比例提高不低於5個百分點,實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實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準。

10月16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了“社會保險扶貧”專項新聞發佈會,介紹該廳與財政廳、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十三五”期間,新疆將加大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五保供養物件和低保物件等在內的困難人員的傾斜力度,加強政策托底保障。

醫療保險方面,對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資金或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貼。 取消貧困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單次住院封頂線,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住院報銷比例5個百分點。 將貧困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至60%,各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

自治區人社廳醫療生育保險處處長李棟介紹:“新疆個別地區對城鄉居民患者設置了單次住院封頂線,比如一次住院報銷額度不能超過5萬元,這樣患者尤其是貧困患者在享受醫保待遇時受到限制。 《通知》提出對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的貧困人員實施綜合保障,取消貧困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單次住院封頂線,將不再受單次住院醫保報銷額度的限制。 ”

據介紹,目前我區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從4500元到2.8萬元不等,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均不低於50%。

以烏市為例,目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5萬元。 基本醫療保險進行合規費用報銷後,剩餘個人自付超出1.5萬元的部分即可進入大病保險報銷,按最低50%最高65%進行報銷。

提高5個百分點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可按最低55%最高70%報銷,1.5萬元的60%是9000元,也就是說,今後首府貧困人口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擬降至9000元。 當然,具體標準要以最終烏市出臺的實施辦法為准。

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醫療生育保險處瞭解到,目前我區基本醫療保險按照一級、二級、三級醫院不同比例對政策範圍內的住院治療費用進行報銷,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平均報銷比例為70%-95%,城鄉居民平均報銷比例為60%-90%。 “十三五”期間,我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醫保報銷比例將分別達到80%以上和75%左右,貧困人員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住院報銷比例將在此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逐步縮小貧困參保人員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

繼續閱讀:貧困人員養老保險由政府代繳

《通知》提出,要將貧困人口納入全民參保計畫的必保人群,落實貧困人口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2017年年底確保貧困人口全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

養老保險方面,2020年前,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地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已享受政府代繳政策的不重複享受,並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

同時,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十三五”期間,在認定農村低保和扶貧物件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通知》還要求,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情形的貧困勞動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先行支付。

編輯: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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