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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女兒婆婆送了500,我媽滿臉鄙夷,2個月後,我把婆婆接來新家

我和老公當初是自由戀愛, 我家裡條件比我老公家要好一點, 他有個妹妹, 我有個弟弟。

我爸媽當初死活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他們嫌棄他家窮, 這輩子能找到一個真心實意喜歡的人太不容易了。

我媽當時要了10萬彩禮, 因為我沒按照她的意願, 所以結婚時, 我媽陪嫁只給了1萬, 我知道她什麼都想著我弟弟, 我也沒指望她能公平對待。

其實雖然公婆家裡條件一般, 但是他們人真的超級好, 婆婆總是讓我老公讓著我, 每次我們週末回家, 她都會準備特色小吃給我們, 也不干涉我們的生活。

半年後我懷孕了, 婆婆湊了12萬加上我們借了一些錢在城裡付了首付, 當初找我媽借錢我媽一份沒給還說我活該, 找個窮鬼。

10月怪胎生下了一個女兒, 婆婆給女兒勾了一雙鞋, 給了500紅包, 我媽滿臉鄙夷。 我覺得我媽那樣子真讓人生氣, 她以後也是別人的婆婆怎麼不知道將心比心。

城裡房子裝修好後, 我把婆婆接過去一起住, 一家人住在一起才算家。

我覺得我真幸運, 婆婆不比親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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