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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下調

由每立方米3.96元調整為3.83元,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3.40元調整為3.27元

昨日, 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 根據《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7〕160號)精神, 經研究決定, 降低我市市區車用天然氣和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據悉, 調整壓縮車用天然氣(CNG)銷售價格, 其中最高零售價格(含稅):由現行每立方米3.96元調整為3.83元, 下調0.13元/立方米。 最高批發價格(含稅):加氣母站的批發價格(不含運費)由每立方米2.59元調整為2.46元;橇車配送到市區各子站批發價格(含運費)由每立方米2.99元調整為2.86元。

加氣母站對除車用氣外的轉供氣用戶的批發銷售價格(含直供市區外工業戶)的調整, 由母站批發企業自行確定。 以上價格調整自2017年10月13日24時起執行。

各車用天然氣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 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價格部門要加強對車用天然氣價格的監督檢查, 對不執行政府定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此外,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含稅)由現行每立方米3.40元調整為3.27元, 下浮不限。 非居民用天然氣冬季季節性加價政策仍按徐價工〔2014〕165號檔執行。 價格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用氣時間)。

都市晨報全媒體記者 張利英

編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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