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校都認為, 教學成績是老師的教學水準集中表現, 理應占較大比重, 非考試科目沒有卷面分, 不好量化, 隨機性較大, 不方便算入教師考核, 只當作一個參考指標。
這番話聽起來沒什麼毛病, 好像還很有道理, 但仔細一分析會發現, 此種考核方式不僅違背了教育規律, 加重了學生的課業負擔, 而且直接影響了學生的全面發展。
一所學校用什麼標準評價, 老師就會怎樣開展教學工作。 如果考核方式單純依據教學成績, 或者教學成績占的比重過大, 就會引導教師集中精力抓成績, 千方百計抓學生的考試分數。 老師就不再努力提高自身的課堂教學水準、教學研究能力, 而是絞盡腦汁、不遺餘力地提高學生的分數。
他們會片面地認為, 只有拉長學生的學習時間, 加大訓練量, 讓學生多做題, 才能順利應付考試, 提高教學成績。 因而, 學生就有了整日做不完的作業,
這種考核方式只顧及了有分數、好量化的考試科目, 而對於音、體、美等非考試科目則弱化甚至不聞不問, 好像這些科目可有可無, 本來安排的課時也經常被擠佔,
以教學成績為主的教學考核方式直接和獎金升職掛鉤還造成了學校老師之間的惡性競爭。 表面上看起來, 老師們你追我趕, 教學積極性很高, 實則人人自危, 相互封閉, 固步自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