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重磅!所有農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 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問題

01

再延長30年到啥時候了?

據瞭解, 我國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從1983年前後開始到1997年止, 承包期為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

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再延長30年的話, 也就是說土地承包關係將延長到2057年12月31日!

問題

02

延長有啥好處?

延長農民對於農村土地的承包期限, 有利於提高農民土地的“含金量”。

這對於穩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增加農民的積極性、保護耕地都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對於農村來說, 這無疑是又放大了未來的土地紅利!

問題

03

土地承包期限怎麼定?

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 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 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 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以及當前的農業承包經營政策等因素確定。

期限太短, 不利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期限太長, 則不利於對土地利用方式的適當調整以及有關利益的協調。

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 指的是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期限。 要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落實到具體農戶和具體地塊;對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

要補延到30年, 確保家庭承包經營長期穩定。 對村集體擁有的其他土地如機動地和五荒地等, 都可以縮短承包期。

問題

04

各地實施情況如何?

我國農村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

據目前統計, 在開展延包工作的地方,

承包期達到30年的耕地面積占92%, 如果扣除沿海發達地區、城鎮郊區實行招標承包的責任田以及各地預留的機動地, 實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達到30年的占95%以上。

承包期不足30年的, 大多數在已經或者列入城鎮建設規劃範圍內的城鎮郊區。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