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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北馬法庭庭長王興東有種“魔力”

大小新聞10月18日訊

從起訴被告索要60余萬元違約款, 到主動支付7萬元的工程款, 這件大家都認為不可能完成的事, 但在北馬法庭庭長王興東這裡卻辦成了。

本案原告劉某在我市商界小有名氣。 當年, 他計畫建一處商鋪向外出租、銷售, 與施工方簡單簽訂了建築工程合同後, 在沒有工程預算、決算及監理的情況下便開始施工。 臨近合同約定的工程交付日期, 劉某卻不見工程有要完工的跡象, 同時, 劉某還發現施工方有諸多程式不符合要求, 劉某先後兩次向施工方出具《未完工程明細表》及《整改意見書》, 催促施工方按圖紙要求施工, 並將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最終, 工程延期了一年才完工, 於2008年交付。 對工程品質進行檢測時發現, 牆面裂縫, 外牆漏雨滲水、排汙管道阻塞污水回流……一系列問題令劉某十分頭疼。 在與施工方多次溝通無果後, 劉某決定以牙還牙,

不予支付施工方15萬元的工程款。

事後, 為及時收回成本, 劉某將部分樓體進行改建, 並交付他人使用。 只是近10年來, 層出不窮的建築問題讓劉某應接不暇。 忍無可忍的劉某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要求施工方承擔違約責任, 而施工方也反訴劉某, 要求其返還15萬元工程款。

原被告矛盾很深, 距工程交工已有10年的案件最終擺在了王興東面前, 他仔細揣摩了案情, 劉某已將品質不過關的商鋪交付他人使用, 依照法律規定是不能再以品質問題提起訴訟, 但從調查結果看, 被告在施工過程中確實存在諸多問題, 但目前做工程鑒定、評估也存在難度。 面對這些問題, 王興東決定將調解作為解決此案的鑰匙。

雙方恩怨已有10年,

矛盾之深可想而知, 王興東在調解之初, 舉步維艱, 雙方誰也不肯讓步, 調解很快陷入了僵局。

細心的王興東在與劉某交談時發現, 10年來, 劉某為此商鋪積憤成疾, 已不願再與施工方耗下去, 只想能儘快了結此事。 王興東以此為突破口, 多次上門做劉某的思想工作。 功夫不負有心人, 在王興東的努力下, 劉某爽快答應支付施工方工程款7萬元。

王興東又耐心與施工方的委託律師曉以利弊, 由律師與其一同做施工方的工作, 終於讓原被告握手言和, 達成調解協定, 劉某次日將7萬元工程款交付給施工方。

多年的心結解開了, 劉某喜出望外, 為表達對王興東的感激之情, 他還專程給王興東送來了錦旗。

責任編輯:小詩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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