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隨著農村深化改革的開展, 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書將會停止發放了, 而回統一頒發農村不動產權證書, 目前許多農民都已經如願的領取到農村不動產權證書, 這個讓農民的固定資產權益能夠得到相應的保障, 但是許多農民朋友對於不動產權證書的作用並不瞭解, 不動產權證書到底有哪些作用呢?
隨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與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停止發放, 農村不動產權證書將會成為農民宅基地以及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只有拿到了不動產權證書, 農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才能夠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隨著現在農村土地改革的不斷開展, 盤活了農村土地的剩餘價值, 尤其是在農村宅基地與房屋方面, 新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套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可以出賣住房, 即實現私有房屋的所有權在不同所有者之間的轉讓;農民能夠將宅基地與農村房屋出售給農村集體組織間的其他成員,
農村土地改革不僅僅是盤活了農村宅基地的交易價值, 既然宅基地能夠流轉, 那麼也能夠利用宅基地進行抵押貸款,
不動產登記證書最為重要的一點還是在土地徵收與拆遷方面,
更多農業補貼、農村政策、農村資訊關注“三農八卦”:sannongbag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