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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昌期的圍棋人生(六):為吳清源不平 誓改棋規

應昌期與吳清源

六、接過故人的火把

1974-1983(一)

1974年初, 應昌期出資發行的《圍棋》雜誌撰稿人, 也是應昌期在臺灣銀行時的下屬沙濟琯多次拜訪應宅,

與應昌期談起改革圍棋規則的夙願。 沙濟琯對圍棋可謂癡迷, 除了撰寫圍棋評論, 1960年至1971年在《圍棋》雜誌上連續發表六篇文章評論數子、數目規則, 指出日本規則不合理之處, 強烈呼籲廢除“數子法收後需還半子”的條款, 提議“數子為體, 比目為用”, 但響應者寥寥。 那時的應昌期“離開台銀, 忙於生活”, “疏遠圍棋好幾年”。 隨著生活重心的轉向, 沙濟琯的見解越來越被應昌期重視。 但就在打算深入研討的時候, 噩耗傳來:1974年3月17日, 沙濟琯外出散步時遭遇車禍, 意外身亡。

沙濟琯的罹難對應昌期產生了極為重大的影響, 昔日秉燭夜談的棋友一夜之間成為故人, 無論如何都是難以接受的事。 故人已沒, 讓其“雖死猶生”的最好方法,

就是繼承他的心願。 應昌期自己說:“經過這次意外的波折, 更促成我下最大的決心, 必須完成沙君的遺志。 ”於是, 應昌期要來沙濟琯研究規則的所有檔, 堆在案頭當作了自己的使命。

應昌期對圍棋規則並非沒有認知, 1948年與1959年, 吳清源在日本升降十番棋與對本因坊三番棋中兩次出現規則爭議, 都與終局時是否需要補棋有關。 第一盤對岩本薰, 由於無關勝負, 出現了吳清源“一目或兩目勝”的棋史奇談。 第二盤對高川格, 因為輸贏只在一目之間, 吳清源原本半目勝的棋被判為半目敗。 雖然日本圍棋規則受此影響而出臺, 但應昌期對這兩局勝負判決耿耿於懷, 認為是吳清源“被日本人欺負”的明證。 為了替中國人揚眉吐氣,

制訂一部“絕無爭議”、“絕無判例”的規則, 也自然而然地成了應昌期的理想。

同樣促使應昌期“改革規則”的, 還有他少年時代在上海棋社的見聞。 規則不僅要判決盤內勝負, 更要規範、約束棋手對局時的行為習慣。 “藝、品、理、規”四個字, 是為“應氏規則”的總綱領。 規則開篇便說:“棋藝乃熟能生巧之功夫, 棋品乃人品哲理之化境, 因人而異。 一代圍棋宗師除超高之棋藝外, 兼是非常人所能及之無上棋品, 才能有此成就。 ”細緻到對局衣著與坐姿、落子手勢、棋子只能放在盤上和盒中等都有明確規定。 “藝、品、理、規”再加上“禮、器”二項, 構成了應昌期心中的“棋道”。 “棋品”的重要位置, 沒有任何一部圍棋規則置於如此靠前。

敢想敢做, 行動力超強的應昌期立即動手。

沙濟琯逝世僅十天, 3月27日應昌期便以“中國圍棋會”常務理事會為名義組建“圍棋規則研究修改委員會”, 四天后舉行第一次會議, 兩個月後召開第二次會議。 6月, 應昌期發表《圍棋規則必須改革》, 此後類似的署名文章絡繹不絕。 年近六旬的應昌期, 將他晚年生活的絕大部分時間都奉獻給了這項事業, 投入程度令觀者為之驚訝:“哪有一位大老闆, 辦公桌上擺的全都是圍棋規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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