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山區, 家裡窮孩子還多。 我大哥給人家做了上門女婿, 也不回來看父母, 我爸媽說就當沒有他那樣的兒子了。
我還有一個姐姐, 嫁人了, 但是她的婆家也不是很有錢, 幾乎沒錢拿來補貼娘家。 我22歲的時候, 我爸媽給我物色了一個女人, 爸媽說她很勤快, 可以跟著我過苦日子的。
我實在不想娶她, 可是我爸媽為了這件事居然跟我賭氣, 不吃飯直到我妥協。 後來, 那個又矮又醜又胖的女人成為了我的老婆, 我還被我哥們嘲笑了很久。
結婚後, 她倒是勤快, 什麼都做得很好。 我們婚後兩年就有了一個兒子, 但是, 兒子小學畢業的時候我覺得家裡的開銷大了, 就跟著我那幾個哥們外出打工了。
一個人在外的日子, 我過得倒是挺滿意的。 但是, 我還是會每個月寄大部分的工資回去給她。 三年沒有回去了, 前段時間我爸打電話來說, 我兒子中考成績是鎮上的第一名。
我身為他的父親覺得很自豪, 我就覺得一定要回家獎勵他。 我請了五天的假回家去了, 回家前我還給兒子買了一雙球鞋。 回到家的時候, 已經是下午四點了, 兒子比我都高了他正在院子裡挑水回廚房。 我就問:你媽和爺爺奶奶呢?
兒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說:屋裡,
自從我媽癱瘓之後, 都是我老婆在照顧我媽,
我媽還是走了, 辦理完她的後事, 我就帶著老婆到打工的地方。 以後, 我會好好對老婆, 跟她一起好好生活。